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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豪门深爱,老公好难缠-我最爱男人的婚礼-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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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麻!”二宝乖乖跟在罗海诚身边,一见到唐无心,他就挣脱开罗海诚的手,撒开脚丫子朝唐无心身边跑去。
唐无心久不见二宝,不知道是不是在那边消瘦了,乍抱起二宝,她有些吃力。还是赵良夜在身后不动声色扶住她,她才没有被自家儿子冲撞得摔了。
“二宝,你是不是又重了?”她打趣自家小包子。
小包子嘴巴一撅,瞬间泪眼涟涟:“麻麻你都不想我,还说我又胖了。”
“好啦我的小宝贝。”唐无心将委委屈屈的小东西按进怀里,“麻麻想你,麻麻带你回家。”
罗海诚开车,一家三口坐在后座。
小包子黏人的功力向来深厚,这次到底和唐无心别得久。他坐在唐无心腿上,誓死都不撒手的那种。
一路“麻麻”来“麻麻”去,问题多得堪比十万个为什么。唐无心原本有些乏了,可对许久不见的孩子,她耐性好极。当时在灾祸中,她想孩子。却见不到。如今,她抱着软嘟嘟的小包子,怎么不让她心喜?
比之一点点小疲倦,重见小包子的喜悦盖过以前。
虽说她是在濒临崩溃时迷糊答应赵良夜不再远走的,可她确实,不想再远走了。不管怎么样,在孩子还小的时候,她可能不会再出一个半个月的任务了。
等到以后孩子大了,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为人母,真的是很奇妙的体验。
赵良夜到底心疼妻子,眼见小包子一直喋喋不休,赵良夜伸手抱过小包子。赵良夜的额头抵在赵二宝的额头上:“二宝。难道你一点不想粑粑?”
二宝眼睛转转,如此一想,仿佛真的是很久了。但比起唐无心,还是少些时候。不过赵二宝对自个亲爹是没有任何免疫力的,一下子就被赵良夜转移了注意力。
剩下的车程,都是赵良夜在跟赵二宝东扯西扯。都是些家常,赵良夜就问问二宝字练得怎么样,学校生活怎么样。
想到练字,二宝就想到曦之。想到曦之,赵二宝就备受伤。这个传说中的小姑姑,前一秒说再也不骂他,后一秒就把他骂得连渣渣都不剩。
不过赵二宝是不会私下告状的。他只会努力变得更好,比如主动提出练字。
即便……他现在还是只会把书房弄得一团糟。
到了赵家,夜色徐徐。
罗海诚始终不是赵家人,送完赵良夜一家,简短交代公事后,就回家了。
赵二宝、赵悔之、赵曦之都还小,因此是不知道地震的概念,更不知道唐无心险些经历这些事的。可大人都知道,朱启瑶亲自做饭,也是表现诚挚关爱的一种方式。
如今许征延已经不用住在赵家做实习生,不然的话,饭局上他肯定叽叽喳喳。
许征延逐渐有自己的生活。在蒲蔓蔓和赵良夜未遂的婚礼上他帮了唐无心一下,得到唐无心的怀抱,看到他们一家三口团圆。他已经满足了。许征延这个人不喜欢争不喜欢夺,他心底认定的初恋确实是唐无心,可他同样敬爱赵良夜。
从一开始,他就不会做什么。只是年少时的迷恋,他控制不住。
唐无心回来的日子,许征延甚至没有主动来过赵家。
可这次唐无心出事,许征延也是急了,如果不是父亲极力阻止,他也会去。可最后,他坐在沉沉的黑夜里想明白了。唐无心早就是赵良夜的妻子,他们才是彼此互相拥有的天造地和的一对。
唐无心的归程,他也是知道的。他原本可以第一时间造访,到底没有,打算过些日子,表示探望。
因为。他们始终要有自己的生活,即便越走越远,也是正常的。
赵其柯倒是难得在饭后表示关心——赵其柯再不喜欢她,赵良夜发了狠地喜欢她,所以有什么用呢?
今时不同往日,赵其柯前些日子又去了趟医院。身子是一日不如一日。
有时候赵其柯做梦,都会梦见程烟雨。可能是多年前对不起程烟雨,赵其柯的梦里,总在一半的时候,程烟雨的脸变得狰狞,变得血迹斑斑。
孩子都聚在一起玩闹,赵二宝黏唐无心,也容易被赵曦之转移注意力。
朱启瑶也表示了关心,唐无心全都回应,话不离“我还好”。期间,赵良夜一直紧握她的手,他们共同经历过,所以才知道这句“我还好”的背后有多么的艰辛。
坚强如他们,都差点崩溃。
二宝照例很黏唐无心,大有缠着唐无心和他一起睡的意思。不过最后,二宝又想起曦之的脸,瘪瘪嘴,满脸的舍不得:“麻麻。你走吧。明天,麻麻要送我去学校。”
唐无心满心狐疑,回到卧室,她戳了戳赵良夜:“你是不是威胁儿子了?”
赵良夜满脸的无辜:“我哪有时间威胁?我全程不都和你在一起么,我们二宝练字、独立睡,都是被我那个小妹妹曦之激得。事情还没有太坏,反倒激起儿子的斗志,我觉得还好。”
“是吧。”唐无心回道。
赵其柯这个年纪,老来得女,肯定是宠爱的。因为苏轻轻不疼爱曦之,所以赵其柯在有精力的时候会对曦之很好,没有精力的时候就会让让曦之在赵家几乎有绝对高的地位。因而。曦之除了没有苏轻轻的宠爱,算得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曦之又十分漂亮,因此幼儿园,小学也是被同学们追捧的对象。
因此曦之性子傲,看到稍稍不对盘的小包子,哪里会嘴软?
不过有时候特殊,就是一种爱。
疲累一路,她回卧室第一时间就是洗澡,赵良夜当然洗鸳鸯浴。在塞北,他们一起处在如此沉重的氛围,顶多拥抱这样的温存,不会进一步的。
回到c市。回到独属于他们的卧室,一切当然变得不一样了。
经历过地震,唐无心对赵良夜,愈发依赖了。之前她到底是假死,而且是怀着希望假死的。而当她真正面临死亡时,心里的感情会放大十倍。
塞北之行,会让赵良夜和唐无心都更加明白珍惜这两个字的分量。
热水蒸腾,雾气氤氲。两个都是美人儿,蒸得雾蒙蒙,水透透,什么都不干,就是一副勾人心魄的画。
泡在温柔的水中。赵良夜拥住她,轻轻吻她的耳垂。
她当然知道他的意图,轻轻推他,软语:“不行。”
他继续吻着:“你不在例假。”
“我有了。”她声音很低。地震前,她也觉得自己例假迟了很多天,以为是不适应当地的天气,没多在意。而且活动排得很满,她也没有时间在意。
后来是地震,又驻留许久。
离开之前,她说要单独和一起来的朋友们践行。赵良夜知道任知足也在里头,没有反对,表现出相当的大度。唐无心没有去聚会,而是去医院做检查。六周。
她不知道怎么回事,有点蒙,也没有第一时间告诉赵良夜。她心里是盘算着,给赵良夜惊喜的。
不过……这样的情况,似乎是有点……囧。
赵良夜水雾朦胧的眸子,忽地瞅上她:“无心?”
她在水中抓住他的手,覆在她的肚子上:“赵良夜,我又有孩子了。生二宝的时候,我很难受,差点就剖腹产了。但是最后,我还是顺产。当时我整个人都放松了,而且想我再也不要孩子了。可我知道怀孕后,明知道生孩子很痛,可我还是很想生下来。
可能是我知道,那是你和我的孩子。”
赵良夜将她带入怀中:“二宝出生的时候,我不在你身边,这次,我一定会在的。无心,从今往后,我一定会让你留在我身边。”
吻了吻,他细细替她洗澡。
仿佛是洗去,那属于那场地震的风尘。
一辈子的承诺。
岁月还能再好吗?


 完结感言

我是个很煽情、也很矫情的人。
这个文,是我史上最长的文。
当年《一场错爱到白头》,我也构思写百万,最后写到四十三万,因为我写不长。
今时今日,这个《我最爱男人的婚礼》(豪门深爱,老公好难缠),上一个编儿看我大纲时就说我能写百万。我还是喜欢上一个名字,文艺,也是我自己想的。这段时间暂时后一个,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换,可能也就不换了。
当时上一个编儿跟我说这个的时候,还是讨论得挺热烈的。我姑且以为她是看好我的人物和故事设定的。可……到了上架……成绩真的是惨不忍睹。我每个月所谓的稿费,感觉都不够我支付网费的。
十几万的时候,上一个编儿就劝我完结,我自己也有一点点想完结。
《一场错爱到白头》的时候,我断更造了很多孽,我自身不够坚强,后来重新些的时候,那十几个等了我三个月的读者,我真的是感动至极。那个文,即便订阅差,我也写得心甘情愿,说实话,我目前完结的文,《一场错爱到白头》是我最爱的故事。
《心尖有刺,拜你所赐》里面有我最爱的男主周砚。
然后就没有最了,所以,我只是想表达我很喜欢《一场错爱到白头》这个故事本身。
和这本一样,没有成绩。现在的编儿可能可怜我,也跟我说过《一场错爱到白头》和这本的故事都不错,不知道为什么没起来。
我想,抛开我不会写简介不会想名字,我自身写小说还不够成熟,我的运气也不够好。
有一段时间,我觉得自己特别倒霉,还特意去买大红内衣……
我有点毒,哈哈。
我断更的时候,有个编辑耐心地教育我,她说我“少不更事”过了头,总该沉下心来。
我写完大纲的原因有很多,一个是我想要对得起那个编辑写完,一个是我想攒攒我的人品,一个是我本身也挺喜欢那个构思。赵良夜绝对不是我最爱的男主,但是我觉得,他挺适合做老公的。嗯,无心我喜欢,从名字到性格到各种。
其实这个月刚开始,我这个文上过次app推荐,一个朋友也答应我给我弄个推广,我每天写些番外订阅不错,至少在我之前每天吃土看来,是不错的。我写下去,下个月能拿到的稿费应该不会太少。
可故事结束了就是结束了。我若再写,就是别的故事了。
要两千字才能发,我就推荐下我的任性新文《余生未完,素年已迟》
这个故事,是我看星爷《美人鱼》的感慨,是我看星爷电影的感慨。最近我在看王家卫文艺片,似懂非懂吧,喜欢那样的调调。不过,我的童年,我喜欢的,始终是星爷的电影。
放个简介:
余生是个落魄至极的摄影师,吃饭睡觉都想着成名成家。
在他人生低谷时,他买醉骂天骂地,一梦醒来,床上无端多了赤条条的美人儿。
美人儿说自己是周小栀,是成了精的锦鲤。
余生送她去精神病院,她橡皮糖似的缠住他,脆生生喊他“阿生”。
为钱所困的余生,几次赶她都不成。
弄巧成拙,他在锦鲤身上发现了商机,用其赚钱。
……
后来,余生最终成为名震四方的摄影师,却失去了那双眼睛,只映着他的眼睛。
*****
简介外衣下披着暖萌故事,呆萌锦鲤和落魄余生的火花碰撞。
没错,这个是男主为主视角,而且又是现代版的锦鲤抄,我又作死写编儿不看好的。这个故事不长,十八万字左右,顶天了二十万字。就当我写累了,休息休息,写写自己喜欢的东西。
放个正文,画风不大正常,不喜勿喷哈哈。
第一章
春和日丽,几朵白云将万里晴空点缀得恰到好处。
余生手捏杂志,怒气冲冲闯进主编办公室,重重将杂志往桌上一拍,咆哮:“周主编,您说,怎么回事!这‘潋滟晴空’,明明是我的作品,为什么冠上方昊的名字!”
周静扯出纸巾,擦拭脸蛋,“我说余生,没本事你能别乱放炮吗?你不想想,你余生是谁?一个会摆弄相机的打杂工!人方昊呢,大名鼎鼎的美男摄影师,粉丝可绕地球一圈。吸金指数能比吗?你以为,这张照片,不是方昊愿意署上他宝贵的名字,我会同意刊登出来丢人现眼?”
出于本能,余生二度咆哮:“我要辞职!”
露出喜出望外的笑容,周静接连拍手:“真好,你这没用的软蛋终于辞职了。我这没鞭炮,就不放来庆祝了。”
余生僵住表情,显然意外周静早就想送他走。
办公室安静了几秒钟,周静看他一眼,后又低头,翻看资料。窸窣一阵,周静不耐烦抬头:“你怎么还不走?”
余生张嘴,他既想服软又咽不下作品被他人占用的气!
周静冷眼看他,起身,走到办公室门口。打开门,她吩咐手下:“小朱,你帮余生收拾下。他已经辞职了,鉴于他文化程度不高,辞呈就不要求他递了。”
她侮辱他!
是可忍孰不可忍!
余生走到周静面前,眼神凶狠,掌风猎猎。
“啪”,当着杂志社全部职工的面,余生差点给周静一个耳光,他最后一掌拍在周静身后的门上。
周静被他的狠劲吓住,瞬间呆滞言语。
而余生,则发泄积蓄已久的不满:“你以为我愿意在你这样阴阳怪气的中年妇女手底下工作?以前你对我吹毛求疵、尖酸刻薄我可以忍,这次你剥夺我专利权,我忍不了!我告诉你,我有尊严!记住,今天不是你将我扫地出门,而是我余生看不上有你周静当主编的杂志社!等我风光之时,我看你周静还在何处耀武扬威!”
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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