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爱情-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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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就跑去了上海去跑生意,生意越做越大,资产如雪球一般,越滚越大,外祖父家的人,再也不敢瞧不起他。
其实,父亲与母亲也有过恩爱无比的时光。母亲是个大美人,即使去到上海滩,能比得过她的美人,真是寥寥可数。但自生下他后,母亲就一直卧床不起。
人常言道,久病床前无孝子,更何况夫妻本是同林鸟呢!一开始,父亲还是耐心照顾,来往于她的病榻前。但慢慢地,那心思就淡了,后来更有了许多的红颜知己。其实也很难怪他,他正值壮年,本又是极英俊潇洒的一个人,除去那些财富,依旧有许多女人贴上来,更何况他那么富有呢!
母亲也是淡了心了,只想看他长大,后来以要静养为由,搬回了父母家。纪慕当时还庆幸,母亲走了的好,因为不出一个星期,父亲就开始带不同的美丽女人回家。后来,纪慕也搬去了外祖父家住着,陪伴母亲。
这里是一片看不到头的广阔太湖,不起风浪时,果真是美的,风景秀丽。江南之美,这里尽数有了。还有后面那片杨梅林,正是对小孩子胃口。他经常爬树去摘杨梅,跟个猴子一般。
正说着,他却听到了她“嗤”的一声笑。原来,她笑他是只猴子。他抬了抬头,见她一张鹅蛋般的脸亮晶晶,粉盈盈的,脸庞无数小小的绒毛被烛光一打,更是细腻得透明,像扑过了香粉一般。可她明明就是清素的一张脸,脂粉未施,连她最爱的口红,也没有涂。唇色淡淡的,粉色的,娇嫩无比。忍不住地,他就凑了上去,亲了一口,如偷到了蜜糖的小孩,马上分开。可他还是觉得甜,无比的甜蜜。
水露早羞红了脸,身体动了动,他就说,“痛。”
“怎么了?”水露十分担忧。
“没什么,肚子有些痛。”他说,带了点撒娇的语气。
许是肚子着凉了的缘故,她替他轻轻揉按,而他继续说了下去。
可这片岛屿,也是会有风浪的时候,一旦刮风下雨,真的是无处不凄凉。林木又多,古村落也不在这片岛屿上,竟是荒芜人烟的。夏季还好,一入了冬,真的是太凄冷。
头两年,父亲还会过来度春节,一家人还算热闹。可后来,他就不来了。母亲经常在病榻上等待,明明那个人不会来了,依旧在等待。
久病不好,再美的人儿也会凋零了容颜。当容貌不再,昔日的情分也都到了头了。那时的母亲,是蜡黄的一张脸,枯槁,失了水分,哪还有当年的半点风姿。老话说得对,色衰则爱弛,爱弛则恩绝。母亲还那么年轻,却已断了夫妻的情分。
后来父亲令立了一房,没多久,母亲也去了。去时,孤零零的,就是在这个家里,而父亲不知道在哪风流快活呢!不过那一房也没得宠多久,父亲又被其他的女人迷住了眼睛,离了婚。一直单身到现在,即使年老,依旧不缺女人,身边多的是莺莺燕燕。
他的童年,几乎都住在这,到了初中,就直接出国留学了,还是外祖父母照顾他,送他出去读书的。父亲,只顾周旋于不同的女人之间,哪还记得起他这个失宠的孩子呢!现在外祖父母都在法国定居了,所以这里也空置下来了。但每年夏季,他还是会回来小住一段时日的。
原来,他也有过他的哀伤,有过他不愿提及的过往。每个人生来孤独,只能不停地寻寻觅觅,希望找到那一个人,才不会孤单。可她与他,又能找得到,抓得住吗?这些,水露皆觉,无从理清。
“你出了一身汗,身体也刚退烧,快睡吧!”她哄了哄他。
“好!”他抱住她,不给她走。
这样的风雨凄迷,她也不愿单独睡下,被他抱着,也不觉地困了,歪着头,睡了过去。
等醒来时,却是尴尬的。如果说昨晚,彼此都喝了些酒,风雨飘摇,一室漆黑,还可以放任自己的情绪。可现在,谁都是清醒无比的。他一对清亮的眼睛只注视着她,她一睁眼,便瞧见了。
而自己,则是睡在他的怀抱里的。她的头,枕着他的手臂,身体投进他宽阔的胸膛,而他拥抱着她,如此亲密,仿如这世上最普通的一对情侣。她动了动,却听他说,“别动,让我再抱一抱你。”不然再次醒来,就再也没有了理由。
天还未亮透,她没有动,任由他抱着。他在她额间,印下一吻,轻轻的,却又十分珍重。
地面湿淋淋的,她的脚步打滑,他在一边扶着。雨还未停歇,只是变得淅淅沥沥起来。还是早上七点的光景,可路面依旧昏暗,天还是乌沉沉的,透不出一丝光亮。码头上有盏灯,是碧绿色的,一闪一闪,似在等待谁。
看仔细了,竟有种凄凉气氛。就如《了不起的盖茨比》,盖茨比永远守望着黛西屋前的那盏绿灯一样。
可此时,即使有一盏灯,也照不亮码头,照不亮湖面。只能照见密密的雨丝,雨丝斜飞,而不远处的湖面一片漆黑,使人觉得,坐于船上一般,飘飘摇摇的。
是文洛伊来接他们,纪慕小心地扶了她上船。文洛伊打趣,“老六,昨晚大风大雨的,睡得可好?”
一旁的水露早羞红了脸面,垂下了头来。纪慕瞧了她一眼,她连耳根,细细的颈项都红了,他真想咬一口。可见文洛伊正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他也只是一笑,打发了过去。
他坐到了水露身旁,明明隔了那么浓的雾气,水汽,可还是能闻到她身上的香,不是香水的味道,淡淡的,有些甜,似花香,又似蜜香。他握住了她的手,低低道:“夏季,我们还过来。”
她不动声色地放开了他的手,移了移身子,也不说话。
纪慕的心只觉被沉闷地撞了一击,说不出是痛是麻。
☆、21 共舞
容华说到做到,给了水露一间小小的独立办公室。而她也升了职,挂了一个副总监的名号,实则依旧是他的秘书。
人前人后,别人见了她,也要叫一声水副总,这倒让她十分不好意思。她也依旧会陪容华出去应酬,但挡酒的事,倒不用她做了。每次助理被灌倒了,她要挡,都被容华笑着按下了酒杯,说,“妹妹,你就悠着点吧!喝坏了你的胃,老了,我可不管你。”
公开场合里,他也已经公开了彼此的关系,而且十分不漏痕迹。许多人,还真以为,她就是他的小表妹。所以,那些客户也不再过分难为她。
这段时间,一直是阴雨天,天气十分寒冷。
早上出门时,她穿了一件中短袖的白色针织毛衣,搭配了一条黑色的开司米长裤,裤管宽松,走起路来,十分飘逸,竟生出丝妩媚来。而毛衣领子上,是绒绒的一圈白色细毛,点缀着她黑如点漆的眼睛,竟又是雾蒙蒙的,明明是最普通不过的职业装,可她穿着,倒像个孩子,少女一般的肌肤,水做的脸蛋,眉目清淡,倒有一派孩子般的天真明媚。
她把刘海修得短短的,省得挡了视线,可却更显得脸庞毛绒绒的。容华一见了她,就笑,“妹妹,你真像一只小鸭子。”
她也是嘻嘻的笑。
一开始,俩人间还是有距离感的,所以她总是装出一股老成持重的姿态,现在彼此也混熟了,容华才发现,她根本就是个小孩子,与十七八岁的少女无异。“晚上有个饭局,你代我去吧!你也该独当一面了。我晚上的飞机,要赶去深圳开会。”容华直接吩咐下来。
她答,“好的。”
接待的,居然是个暴发户,可人家是真的有钱,又有什么办法呢!他的身价过亿,对于容华集团来说,有这样一个客户,是好事。所以,容华派来的人还有亚太区的CEO丽莎小姐。
丽莎年近四十,工作能力也是有目共睹的。一行人里,还有好几个组员,多是年轻的男士与女士,还有两个小秘书,也是与水露差不多的年纪。而丽莎为人亲近和善,一行人走来,嘻嘻哈哈的,倒也快乐轻松。
只是见到那暴发户陈红旺时,连极有教养的丽莎都忍不住皱了皱眉。
桌面上,大家一一介绍,握手打招呼。
轮到水露时,她礼貌地叫了一声,“陈总,您好。”
那陈总顿觉眼前一亮,只见这小姑娘一头马尾辫,刘海绒绒的,也没有化妆,在灯光底下看,却是粉雕玉琢般的,乖巧甜美,像个高中生,而眉目间又分明有些清妩的姿态,像一朵尚未开放的芍药,艳色已经淡淡地流露了出来。他连忙握住了她的手,道:“别客气,叫我陈红旺,叫我陈总什么的,太见外了。”
他的手油油的,水露想抽,却又被紧握着,抽不掉,心里是一万个恶心,脸面却还是笑的,可那笑别提多别扭了。还是丽莎在一旁说话,“上菜了,陈总,可以起筷了。来,让我先敬您一杯。”于是,水露顺势抽了手,然后向丽莎投去一记感激的目光。
订的是一间大包间,桌子很大,水露挑了离陈红旺最远的地方坐。她也不做声,只管吃。到了敬酒的时刻了,那陈红旺却像有意似的,连连来灌她酒。
水露推却,声音细细地:“我不会喝酒。”
“没事,喝一点,喝一点就会了。”酒杯却推到了她手边,而他的手有意无意地碰她的手。水露那一组的人,都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她只能勉强地喝了一小杯,然后说,“我真喝不了多少。”
此时的陈红旺,已经喝得是满脸红光,见她喝了一杯,十分高兴,竟在那扯起了他的发家史。这样的大客户,自然还是要奉承一下的,小李和另一个女助理小吕适当的拍起陈红旺马屁来,顺势,挡下了他敬向水露的酒。
本以为,就这样过去了。
没想到,到了下一周,容华回来后,与陈红旺再见面时,他点了名要水露作陪。
本就是走个过场,应酬一下而已。容华说,不想去就算了。
但水露头一歪,笑了笑,“还是公司要紧。毕竟他是大客,而且还有海外的关系与资源。”
容华向她投来一记赞赏的眼光,“果然有大家闺秀的风范,司长宁把你教得很好。”见他提起长宁,她怔了怔,笑意便有些苦涩。
陈红旺钱多,所以喜欢附庸风雅,要打高尔夫,还嫌上海不够规格,硬是包了机要去香港玩。更请了容华与水露上机,一起过去。
容华的修养是好的,自然不会去抢了他的风头,也携了明珠一并过去。
飞机上,陈红旺总是有事没事的往她身边挪,这让水露好不烦恼。
见她老低着头,以为她是害羞。再看看她打扮,一件简单的白衬衣,黑色百褶裙,梳着一头马尾,那马尾辫又黑又亮,像一匹缎,偏偏马尾尖又带了波浪卷,随着气流颠婆,一颤一颤的,十分动人,他竟真的伸手去摸了,还满脸堆笑的,“露露啊,看你打扮像个学生,今年几岁了呀!”
她借着说话,调整了姿势,与他挪开了一个肩的距离:“快满二十一了。”
容华十分识趣,玩笑道:“陈总,我妹妹年纪还小,你别打她主意啊!”这样说了,他才不敢过分轻薄。
到了香港,接机的阵势好不热闹,根本就像一出滑稽剧。那陈总为了彰显面子,居然还请来了仪仗队,在那吹吹打打的,连明珠都嗤嗤地笑了起来。她也是笑。而那陈总还自以为很厉害,笑得是那个开心,连金牙都露出来了。
到底是年轻,水露并没有想得太多,也只把陈总当一般暴发户看待。陪他打了几场高尔夫,也就飞回了上海。该工作工作,该干嘛干嘛!
这段时间,纪慕没有再来找她。水露反倒觉得轻松起来。经过了在太湖俩人独处的那一晚,他向她袒露心扉,说起了以前。她很难再绝情地推开他。可她与他,终究是不可能的,他们之间,会永远地隔着一个司长宁。
她也许久没回司宅了。见手头跟着的项目已经完成了大半,水露回到了司宅。
司长宁依旧在那里。
回到时,夕阳刚刚落下,他的身周是一片粉红的玫瑰海洋,而背后是融融的晚霞,他独自站着,又高又瘦,不知在等着谁。
她走上前去,他似有感应,慢慢地回转身,然后笑着说,“回来了?”
一段时间不见,她变得更美了。原来,无论过去了多久,他终究是忘不了她的,她一直在他的心里。是纪慕改变了她吗?他是妒忌,自然请了最好的私家侦探,她与纪慕一直有往来,纪慕经常留宿在她的小宿舍里,甚至俩人在孤岛上过了一夜,这些,他都知道。她始终是大了,要离开他了吗?
他握住她的手,声音淡淡地:“饿了吧,我做了你喜欢的玫瑰糕。”
她忽然就抬起了头,刘海剪得短短的,绒绒地点缀在额上,衬得明亮的眼睛更加灵动,他笑着举起了手,抚了抚她的刘海,果然是痒痒的,一直痒到了他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