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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花朝奇事 作者_多云(正文完结+番外3-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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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就是你神仙哥哥的小公子虫虫儿呵呵呵”奶娘李氏早已听说了这一段掌故,此时见这男童容貌俊秀,举止端方,她心里喜欢,就开口回答了杏儿的问话。
  
  “呃?”杏儿愣住,他没想到那位仙颜神姿的哥哥已经有了娘子和小娃,在杏儿的心目中,天下还没有哪位女子能配得上他,“哥哥他成亲了?”不知怎的,杏儿的心中忽然别扭起来,好像自己供奉于心的神祗被亵渎了一样。
  
  奶娘和双喜全都笑了,并未察觉杏儿瞬间黯淡下来的面色和迟疑的语气,“当然成亲了,不然哪里来的小公子呢。”
  
  虫虫儿依然唔唔呀呀地叫着,极力想引起这位小哥哥的注意,杏儿却对他立刻失去了兴趣,杏儿原本也没指望自己能在神仙哥哥的心里占一席之地,那个人儿太美好也太遥远,他与自己,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分属天界与凡间,但如今,此人只该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见的哥哥却却像凡人一样成亲生子了,这这对年仅九岁的杏儿来说不缔为晴天霹雳,越想越难过。
  
  就在这时,老汉忽然掀起门帘招手叫他,“杏儿,这儿还有很多活计等着你干呢。”
  
  杏儿看看小虫,见他已举起手中的白杏放在嘴边啃了起来,那眉眼儿倒真与神仙哥哥十分相像。杏儿小大人似的叹口气,讪白白地站起身,慢慢向茶亭里间走去,短短片刻的功夫,他的心已在油锅里打了几个滚儿,以前他还可以日日将神仙哥哥放在心中思量,悄悄的,好像他是自己独有的念想,如今,面对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小娃,杏儿只觉自己心中最隐秘的幻想好像也无处搁放了。
  
  挑帘儿进了里间,杏儿看到娘亲正焦急地原地打转,“杏尘”茶娘一把将杏儿揽进怀里。
  
  “娘,你怎么了?阿公,为什么你说我和娘回乡下了?”杏儿转身问着老汉,杏儿娘已经一把将他拉进了里进简陋的卧房。
  
  “他们可不是一般的人,和咱们也大有渊源,你娘早就说要搬家,唉。”老汉摇摇头,跟着走进了里屋,反手将门关上。
  
  “世娴,当初你嫁入谢氏,我就总觉得心里不安,可你爹我只是个入赘女婿,在张家一向没有说话的余地。”老汉深深叹息,佝偻着背,“他们谢家虽是南楚望族,又有一位姑奶奶在宫里做着上三夫人,可你那姑爷并非良人,一天到晚吊儿郎当不说,还还留恋花楼,好不容易靠着族里的关系谋了个水师管带的职位,我本以为你们一家从此就要转运,可可谁成想他竟成了杀害明霄太子妃(景生)的凶手,原本这是灭族的大罪,幸好王上和太子开恩,只将谢氏一族驱逐回原籍,永不录用为官,并未动谢氏老少一根汗毛,这已算是太大的恩典了。”
  
  老汉摇摇头,仰脸看着他的独生女儿,“就只是可惜了杏尘,这么聪明的孩子,却却不能考取功名。”
  
  一直沉浸在自己的烦恼与悲伤之中的杏儿捕捉到外公的这句话,猛地抬头,“我一定要金榜题名,神仙哥哥说了要我做一代旷世良臣!”杏儿此时虽然心烦意乱,却对神仙哥哥的嘱咐铭记于心。
  
  “天下姓谢的人何其多,他们还能阻了所有谢姓人的官路!”张世娴走过去靠着杏尘坐下,“大不了杏尘跟我姓张。”她痛惜地轻抚着杏尘的额发,唇边抿出倔强的纹路,“当初武王不治谢氏之罪肯定大有文章,我夫郎虽非良人,却一向胆小怕事,又怎会枪杀太子后宫?他最是惜命怕死,又怎会自尽?”张世娴说着鼻中轻哼,神态极之不屑,“再说了,死了的那个什么杜华(景生)明明就是个太子承徽,一个太子可有承徽十名,身份卑微,根本就不是太子正妃,怎么人一死他就摇身一变成了太子妃了?”张世娴盯着她爹,语气咄咄逼人,“说是明霄太子对他如何情深不已,明霄还不是很快就又变心嫁入大夏当了皇后,偏偏谢氏成了替罪羊!”
  
  这还是杏尘第一次听娘亲完整地说起这些往事,虽然他听得不甚明了,但也能听出娘亲话中的愤愤不平,“娘,您放心吧,我一定替咱族人争气,扬名天下!”杏尘在心里下了决心,仿佛如今这已成了他与神仙哥哥唯一的联系。
  
  “杏儿你唉”老汉再次叹息,他深知女儿世娴一向要强,嫁了这么个女婿本已十分的不如意,女婿又出了大错,不但自己畏罪自尽还拖累得谢氏全族永无出头之日,致使世娴被谢氏怪罪嫌弃,只得带着杏儿远走他乡,一个世家之女此时却沦为茶娘。
  
  “世娴,爹知道你心里苦,可可爹总希望你和杏儿能平平安安的,再不惹官家朝廷,再不受颠沛流离之苦。”
  
  “爹”张世娴眼中骤然升起泪雾,“您为了我和杏儿也毅然离开了张家,我我们对不住您”张世娴被逐出谢氏后本想返回娘家,不想娘家舅舅们不肯收留,爹爹一气之下也离开了张家。
  
  “你娘死得早,走的时候反复叮嘱我要护你一生平安,爹窝囊,是爹对不起你和杏儿。”老汉一向儒弱,却在关键时刻选择了和女儿外孙同甘共苦。
  
  “娘,阿公,我们到底要不要搬家?我我不想搬”杏尘忽然想起最关键的问题,他不懂娘亲和外公为何急于搬家,他只知神仙哥哥会来此探访他,若是他搬走了,那那他就失去了和那位哥哥的联络。
  
  “要搬,当然要搬。”一个甜润清脆的声音忽然响起,屋中三人齐齐向窗口望去。
  
  
作者有话要说:当年景生曾作为杜华嫁入南楚太子东宫,成为明霄的太子承徽,并被明霄的弟弟明皓枪杀,明皓同时将杏儿的父亲杀死作为替罪羊,明霄和武王都知道明皓才是真凶,但为了所谓王族的伦常亲情,也为了铲除谢氏,他们当时就默认了此事,并将谢氏全族赶回家乡,永不录用为官,这就是此事的根源了。
且看杏儿未来与明霄景生一家的互动吧。

明霄对天宝爱护有加,不嫌弃也不怕麻烦,这对衡锦来说是一个震动。 
                  
筹谋



  
  “师傅——”
  
  杏尘听到那个声音立刻跳起身跑到通向后院的屋门口,老汉则佝偻着腰站起来,“我还是去前边照看着吧。”
  
  杏尘刚走到门口,一个藕色身影已经跨进了门,“杏儿为什么不想搬家呀?”
  
  “我我”杏尘呐呐难言,神仙哥哥是他心底最深的隐秘,他从未和别人谈起过这个梦想。
  
  “你是担心离开这个茶亭,你的神仙哥哥就找不到你了吧?”身穿藕色纱袍的师傅倚在门边,慢慢抬起头来,他那双妩媚的丹凤眼闪出锐利的光芒,“呵呵呵凤凰蛋就在前厅师傅带你去找凤凰”
  
  原来杏尘的师傅正是原大蜀世子,被世人美誉为鸾生的卫元嘉,此时他嗬嗬笑着看向杏尘,眼底却毫无笑意,只有淡淡的冷光。杏尘因为被师傅说中心事而万分窘迫,对他的后半句话倒不甚在意。
  
  “师傅,您的意思是是搬到东安去?”张世娴异常敏锐,立刻就猜出师傅的话中之意。
  
  “怎么?你不想让杏儿见识一下帝都的绝代风华吗?”小元看似不经意地反问着。
  
  “这”杏儿娘微微沉吟,抿紧了嘴唇。
  
  “杏儿几年之后就要在那里参加科考,不如早点去感受一番,也许能有奇遇。” 小元的话音轻浅,却极富感召力,再加上他眸光灼灼的凝视,张世娴如被盅惑,情不自禁地点点头,“那那就按师傅说的办吧只是帝都生活昂贵”张世娴窘迫地低下头。
  
  “东安也有涞河河堤,我倒是看中了一处茶亭,只是苦于无人帮着经营,若是阿嫂不嫌麻烦,可否代为照看。”小元说得如此诚恳,根本不像施舍,倒像是求她娘俩帮助一般。
  
  张世娴自然懂得其中道理,立刻福身行礼,眼中露出感佩的微光:“如今杏儿跟着师傅习武学文,师傅分文不取,我们已经无法报答您的大恩,现在如何还能再受您这么大的恩惠?”
  
  “咦?阿嫂说得真是见外,你们日后要劳心劳力帮我看顾茶亭,是我要感谢你们才对。”小元微微笑着拉住杏尘,俯身轻问:“杏儿日后做了旷世良臣,不会忘了师傅吧?”
  
  杏尘坚定地摇摇头,“师傅对杏儿形同再造,杏儿致死不会忘记师傅的大恩!”
  
  小元哗地笑了,眸光流转,“但愿世间的山盟海誓都能永存。”此话说得极轻,小元的心底却沉甸甸的如同压了一块巨石,——天下的挚爱深情是否都经得起考验?世间的神仙眷侣是否都经得起试炼?小元自嘲地暗自喟叹,他不请自来甘当景生和明霄感情的试金石。
  
  “师傅相信杏儿定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师傅曾输得一败涂地,但愿杏儿能替师傅挽回败局。”小元轻轻拍抚着杏尘的肩膀,所谓任重而道远大概就是指的这种情况。
  
  “怎么可能有人胜过师傅?”杏尘抬眸惊问,在他的眼里师傅的武功修为已是天下第一了,“杏儿一定苦练功夫,功成之日必为师傅雪耻。”
  
  “哈哈哈”小元开怀大笑,笑意终于到达眼底,“师傅就等着那一天了哈哈哈” ——当真后生可畏!小元漠然暗想: 自己隐在幕后,静等好戏开场。 
  
  师傅的笑声余音袅袅,划破闷热的空气,杏儿娘忽觉身上寒战, 她对杏尘也寄予厚望,但但她却舍不得杏尘受丝毫委屈,杏尘的未来之路看来并非坦途。
  
  此时门帘一掀,杏儿的外公走了进来,“他们都已经离开了。”他没头没脑地回报着。
  
  “呃”杏儿娘松了口气,“他们都走了?”
  
  “凤凰来接凤凰蛋了?”小元咯咯地笑了,垂下眼眸,浓睫下闪出一线锐光。
  
  “他他走了?”杏尘失神地望向屋门,两层薄薄的门板隔绝了天上人间。
  
  老汉点点头,“来了一辆好大的马车,把他们主仆三人都接走了。”
  
  “神仙哥哥没来吗?”杏儿身子一震,急声追问着。
  
  他外公摇摇头,神色黯然,“没有旁人了,就是赶车的侍从,他们留下了很丰盛的茶资。” 
  
  “哼”世娴的眼中闪出不屑,“这和他欠我们的差得太远。”
  
  “唉”老汉听出了女儿的愤慨和不甘,“做人要知足,不然恐怕连现有的都失去了,唉”
  
  老汉叹息着摇摇头,走出屋门,立于窗下的小元嘴角抿出浅笑,有丝意兴阑珊的味道,他原本就一无所有,和景生兄不兄,友不友,也就无所谓失去了,倒是明霄,如今和景生蜜里调油一般,若是,小元唇边的笑意渐渐扩大,景生倒底懂不懂得失去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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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杏儿一家愁肠百结之时,明霄的马车载着衡锦天宝已经到达秦相在夏阳的老宅,愁眉立刻跳下车拍开大门,衡锦从车窗里看去,见那府门巍峨高大,门上虽无门钉装饰,门色却是丹朱,配有金漆兽面锡门环,衡锦心底一凛,他不清楚自己从何而知,但他只看了一眼就断定这家主人必位列公侯。就在他沉思之际,踏板搭好,马车已从正门长驱直入,衡锦又是暗惊,这雪衣少年身份当真显贵,竟能驱车出入公侯家的府邸正门。
  
  自从上了马车,天宝就一直趴在明霄的怀里,当他向明霄伸出小手要抱时,衡锦感到万分惊异,天宝就像草原上的幼兽,一向对危险有着最敏锐的直觉,也对人心有奇特的灵感,除了自己,他从未向他人求抱过,此时,在他病弱之际,天宝却扑向这位萧公子的怀抱。更令衡锦讶异的是,这位刚刚换上干净衣袍的明秀少年,竟毫不犹豫地抱住了天宝,对他汗湿的带有异味的小身体一点都不嫌弃,也全然不顾天宝再次呕吐的可能,只安抚地轻拍着天宝的后背,不断为他擦拭额上冒出的细汗。
  
  衡锦在那一瞬忽地有点恍惚,总觉得此情此景似曾相识,好像好像在他未知的生命里也曾有过这样温柔的一个人,一双手,自己可以为这珍贵的温暖拼死一搏。
  
  “阿爸阿爸阿爸”天宝一路都在喃喃呢哝,也不知是在叫衡锦还是叫明霄。
  
  “衡先生,咱们到了。”明霄招呼着衡锦,自己抱着天宝率先下了马车,唐怡和婢女侍仆已经侯在了车门旁。
  
  “萧公子,我们先去诊疗室。”
  
  唐怡迎上来查看着明霄怀里的天宝,显然愁眉已和她简单介绍了情况,这时候,衡锦跃下马车,正好与唐怡打了个照面,两人都是一愣,唐怡虽阅人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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