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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穿越女碰到穿越男-第1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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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头发还是湿湿的,没有吹干,文丽过来帮忙了:“晓馨,我来帮你吧,”文丽似乎有话要对她说。

    小迷糊没有推辞,把吹风机递给她。文丽手脚麻利的帮小迷糊吹干头发,她张了好几次嘴,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所有的女孩子里,小迷糊最喜欢文丽了,文丽向来有一点大姐姐的味道,现在,她看到文丽一副欲言又止的味道,猜到她要跟自己谈的肯定是Tom。

    这个话题太敏感了,她不开口,小迷糊不知道怎么劝她,不过文丽总算说话了:“晓馨,你发质很好,这么长都不开叉,”忸怩了半天,文丽只想到这一句吗?

    小迷糊笑着接口到:“这是遗传,我妈妈和姐姐的头发也很好。”

    她特意提起姐姐,因为有一次大家在聊天的时候,曾经说起文丽和小迷糊长的有些相像,苗亮甚至说,她比小迷糊的姐姐晓华更像,小迷糊说的这句话让文丽定下心来,说话也自然起来了。

    “Tom喜欢的人是你。”文丽轻轻的点穿了这个事情,这在她们中间,原本就是个人尽皆知的秘密。

    “我喜欢苗亮。”小迷糊认真的看着文丽的眼睛说到,这句话的意思很明白,Tom喜欢谁,她没有办法,但小迷糊是绝对不会和他有纠葛的。

    文丽听着这个长发飘飘的女孩子说出这么坚决的一句话,再看了眼正在和大家讨论爱情真相的Tom,觉得压在自己心上的压力一下子好了许多,是她太多心了,她和Tom,总是要分手的,谁知道接下来的这两年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等苗亮洗漱停当,他们俩换好了今天要穿的衣服来个全新亮相时,女孩子们还是惊叹了一阵,男孩子则是惊讶的睁大了眼睛,苗亮居然配着小迷糊穿的这个衣服的色系,特地去配了一套同色系的西装,这个家伙,一点也不体谅他们会被女朋友们恨死吗!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一章 沾了朱珠的光

    第一百九十一章  沾了朱珠的光

    去别人家做客,太早了不礼貌,上午九点左右,他们照着朱总告诉他们的地址,到了他的家里,他家也在风景秀丽的西郊,离苗亮他们的小屋不是很远,不然上次他们也不会在买菜的那个市场上碰到了。

    这是一栋隐藏在林荫深处充满着艺术气息的别墅,远远看去,尖尖的屋顶上那些翠绿色的琉璃瓦在阳光下反射出一阵柔和的光彩,院子里还有一座白色的美人鱼喷水池

    车子刚接近别墅,配着现代化感应系统的大门早已经缓缓的打开了,别墅的主人朱总正在微笑的站在庭院中间恭候他们的到来,他身边还有一位的客人。

    这个人他们认识,他就是上次他们在攀岩时救下的男青年唐建国的父亲,看他们说话时熟悉的样子,就可以知道他们一定是很好的朋友。

    “你们把我当外人了,来这么晚,快进屋吧,买这么多东西做什么,哪里就有那么多俗礼了!”看到大家都是带着礼物来的,朱总忍不住说了他们两句,“你们都是我公司里的人,不需要这么客气的。”

    “朱总好,”年轻人们纷纷和自己公司的老总打了招呼,别人这么叫,这个朱总倒是没有说什么,苗亮这么叫,他可是不大同意,“苗亮,那天你和我干女儿可是定过婚的。”

    不过苗亮却是涨红着脸一下子有点不习惯,他上一辈子也从来没有认过什么干亲戚,呢喃着硬是挤出了很小声的两个字:“爸爸”。

    一旁的朱总听了这么轻的叫声,对他看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唐兄,他还不情愿呢。”

    “你这个老头子,硬是要别人的儿子叫你,倒是叫他们怎么服你?”他旁边的那个“唐兄”看着看了眼苗亮说到。

    朱总和这个“唐兄”看上去都才只是四十出头,五十不到的样子,和苗爸爸差不多年龄,但他叫朱总“老头子”,小迷糊听了不由得微微笑了起来,在她心里,没有七八十岁的人,统统够不上这个级别的称呼的。

    朱总没有漏过小迷糊的微笑,听老朋友这么说,又看了小迷糊一眼对他接着说道:“唐兄,怎么样,我的干女儿是不是和朱珠长得很像?”

    “嗯,跟侄女确实长的很像。”唐建国的父亲看着小迷糊也笑着说到,“第一次在附近的思思酒家看到他们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女孩子像一个人,那时候朱珠刚刚出国,我却一下子没有想起来来。”

    “是你粗心大意,没有把朱珠放在心上。”朱总看着老朋友嗔怪到。

    “哈哈,是我不好,”朱总的老朋友哈哈大笑,接着又说道:“他们对建国和嘉欣有恩,我可是一直没有好好感谢他们呢。”

    上次苗亮急病入院,他们买了礼物看过他,但是救命之恩,恐怕不是送一点礼物可以就过去的。

    圣诞节那天,他也是公司受邀请的客人之一,他们原本就是好朋友,又是多年的合作经验的好伙伴,若不是他及时认出了这帮年轻人就是救他儿子侄女的救命恩人,暗中跟老朋友打招呼,苗亮他们怕是不会这么幸运的就过了那一关的。

    后来小迷糊要偷偷离开晚会现场的举动让朱总更加关注起这个女孩子来,才会有了把她收为干女儿的想法。

    “外面风大,大家都进屋吧,这个唐叔叔,你们也都见过的,他不但是我的好兄弟,也一直是我们公司的合作伙伴。”朱总一边把唐叔叔介绍给大家,一边把这帮年轻人让进了客厅。

    进了屋,大家就发现了一个很明显的事实,小迷糊跟这个朱总的女儿确实长的很像。

    这个屋子里挂着好几副被放大了的女孩全身像,照片中的那个女孩子正在浅浅的笑着,跟小迷糊长得十分的相似,大家总算明白,朱总为什么会把小迷糊认作干女儿了。

    “女儿呀,你是不打算认我了?”大家在沙发沙发上才落座,朱总半是玩笑半是埋怨的看了小迷糊一眼说到,接着又看了眼苗亮说到:“还有你,你倒是没有和我的干女儿提起过这事?”

    小迷糊稍稍有点尴尬,自从父母离开后,似乎就没有人像父亲一样用这种嗔怪的语气和自己说话了,苗爸爸对她当然也很好,但北京和上海离的这么远

    旁边的苗亮正用鼓励的目光看着自己,她红着脸轻轻说到:“爸爸”声音真的很轻,但大家都听到了,朱总开心的笑了起来:“好女儿,堂兄,从今天起,我又多了个女儿了。”

    他边说边拿出一个早已经备好的盒子,里面是一块可以贴身戴的上好的玉佩:“好女儿,这是我一点心意。”

    小迷糊一向不喜欢珠宝,再说她现在还是一个学生,不适合佩戴这些东西,朱总送这块玉佩戴着倒是无妨,小迷糊不懂玉器的价值,但凭直觉知到一定是价值不菲。

    “爸爸,这个礼太贵重了。”言下之意她是不大敢收,奇怪,这两个字第二次叫出来的时候,小迷糊的声音便自然了很多。

    “一块石头而已,不用放在心上的。”朱总送出去的礼物怎么可能有退回来的道理,他看了眼苗亮说:“好女婿,你帮我女儿戴上吧,以后,你可不许欺负她。”朱总说这句话,自然表明了他是知道小迷糊没有父母这个事实的,但实际上不用他提醒,苗亮又怎么可能会欺负小迷糊呢?

    他细心的把玉佩放在手心里捂暖了才给小迷糊带上的,这样一个体贴的小动作,不要说小迷糊见了感觉很温馨,所有的女孩子都一点羡慕的神色,他们这些人里,就属他们俩最有情谊了。

    所有的女孩子都有馈赠,她们的礼物自然不能和小迷糊相提并论的,不过大家看到了这一屋子的照片,明白小迷糊是借着这位“朱珠”的光。

    看到文丽时,朱总也对她笑了笑,馈赠并不急在一时,他对他们乐队的每一个成员都花功夫了解过,知道所有人里面,最有可能会一路能牵手走到底,除了苗亮他们,其他人自己都没有信心。

    这其实是那位唐叔叔发起的家宴,“大恩不言谢”,但礼物总是必不可少的,那天小迷糊和苗亮他们救下了唐建国他们,这位叔叔现在总算是有机会还他们一个人情

    他早已经为他们每一个人都准备了一份厚礼,和朱总商量后,他还特地为他们找了一个专业的老师,希望他们从此以后顺分顺水,不要再出意外了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二章 多情的萧美人

    第一百九十二章  多情的萧美人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苗亮和小迷糊已经来北京第四年了。

    每天的3月18日,是苗亮他们签约的唱片公司的成立纪念日,他们公司已经成立10年了,在这个行业里也算是小有根基了,现在,为了替本公司签约的歌星和艺人们进一步扩大影响,届时公司会邀请方方面面的首脑和媒体来参加他们公司的庆典活动。

    苗亮他们的梦幻乐队自从出了第一张专辑后,他们唱片的销售成绩一直排在新人榜的最前面,他们的队员因为喜欢音乐,在这方面除了自身领悟能力特别强以外,过去一年里唐叔叔替他们花重金请的那位音乐前辈对他们严格的指导更是让他们在表演和演奏方面到了一个炉火纯青的地步。

    现在,相比社会上那些更知名的组合,他们缺的不是别的,而是时间积累起来的经验,因为他们毕竟还只是一支不算专业的学生乐团。

    公司的这个纪念庆典活动,很快就到了,除了他们公司旗下的那些签约艺人,还请来了这几年在北京红的发紫的大歌星萧玉儿,一连几年央视的春节晚会上总有她引吭高歌的镜头,公司能把她请到现场,也算是很有面子的。

    朱总和其他首脑他们冠冕堂皇的讲话已经结束了,苗亮他们的五人组合表演是最后的压轴戏,之后就是热闹的舞会了。

    萧美人一直盯着五人组合里的主唱,那个帅气的苗亮,一个小歌星要成长大她这样大红大紫的地步,除了她自己有这个实力外,还要靠各种各样的运气和事件。她可是从一个默默无名的小角色成长到现在这个地位的,中间经历了什么,恐怕她自己都说不清楚了。

    现在,萧美人看到苗亮这个英俊潇洒,出道以来却一路顺风的帅小伙,她自觉地有一股想要蹂躏的冲动。

    苗亮他们的五人组合成了公司今天大力推荐的后起之秀,这两年,他们所有的专辑是各销售点最最热卖的,他们的那一位年轻英俊的主唱苗亮成了今天所有人关注的热点。

    “嘿,苗亮,你讨厌我?”乐队从台上才撤下来,大家还在整理乐器,苗亮就被今天的特邀嘉宾萧美女拉住了脚步。

    风流多情的萧美女打定主意邀请苗亮跳舞,她是他们公司的特邀嘉宾,曾经有过几次短期婚史,据说和多名有家室的大款有过恋情,都是无故而终的。

    “萧姐说什么话,我怎么会讨厌你。”说实话,这两年苗亮早已经习惯了在台上演出,却一点都不喜欢在台下应酬人,两年的表演足以使他明白,他并不属于这个世界,因为他淡漠的性子永远也不会喜欢表演前期的那些宣传工作和马路上随时都可能冒出了的歌迷们无休无止的盲目崇拜。

    “真的不讨厌?”萧大美女一脸媚笑,自认为这个刚出道的小歌手不但不敢得罪自己,而且还会欢天喜地的愿意和她有进一步的接触。

    “萧姐真是幽默,你来找我,是我的荣幸。”这个女人不理她是自己失礼,理她是为了给公司面子,苗亮强忍着心中的不屑和笑着和她周旋,

    眼前的这个女人在镁光灯的作用下确实艳光四射,不过多年的娱乐生涯早已经让她沾满了可怕的做作和媚态,她早就听说苗亮是这家公司老总的半子,也知道这个苗亮的声音很好听,低低的带着磁性的男低音在音乐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先天条件,是他们公司着力想培养的宝贝。

    这么好的苗子留在他们这家小公司是可惜了,“花无百日红”,人人都知道她现在红透半边天,她自己却知道新出道的女歌星多如牛毛,随时随地,一个不小心就会把她顶下来的,她早已经在为自己筹划后路了如果可能,倒是可以考虑把这个人气正旺的小歌手挖走的,当然,前提是先要心甘情愿的让他喜欢自己。

    萧美人暗中看了几眼苗亮,觉得他跟旁边那些小男生比起来,更是多了一种无法言语的神秘力量,她自认为自己的光芒四射、魅力无人能挡,这么一个小男生只要她亲自出马的话,没有什么拿不下的。

    “既然不讨厌,那就陪我跳这支舞!”现在听苗亮说这么谄媚的话,这位萧大美人用一种羞答答的表情看着苗亮,她那一身性感妖艳的黑色晚礼服把她饱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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