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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痴不悔(相思引完结篇-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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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京城来的人都这样,还是因为他是王爷,所以脾气古怪了些,说变脸就变脸?
    曹世典狂笑了好一阵子,之后才慢慢收起笑意,眸中又浮现刚才在湖边饮酒时所显露的郁愁之色。「我与她……本是青梅竹马。」
    「啊?」闵初央再度一呆,发生什么事了,怎么他开始说起不着边际的话?
    或许是酒意作祟,也或许是忍得太久,此时此刻,他什么都不顾了,只想将心里积压已久的话全都吐出来,不管她是什么身分,不管两人才初次见面,连朋友都算不上。
    「她的确生得很美,又温柔婉约、聪慧灵敏,咱们俩情投意合,我一直以为她会成为我的王妃,却没想到……她入宫了,成为我皇兄的妃子。」
    闵初央错愕的睁大双眼,终于听懂他在说什么,所以他现在的意思是,那个杨德妃,原本是他的……青梅竹马?
    「家宴的那一日,是她成为皇兄妃子后我头一回见到她,因为一时气愤难耐,我将她拽到皇宫一角,质问她为何抛下我,她只是一个劲儿的落泪,说父命难违,她无能为力。」
    她的父亲在朝为官,颇有野心,会将女儿送入后宫倒是不令人意外,因为这的确是许多官员向上爬升的惯用方式,希冀女儿受宠,他们就能在朝中拥有更大的影响力。
    「所以你们是硬生生被拆散的?」闵初央替他打抱不平,有些生气。「皇上怎能这样夺人所好呢?」
    「皇兄原本并不知情,直到家宴那一日,他才知晓我和她原来早就已经认识。」曹世典哼笑了一声,隐隐咬牙切齿。「她表面上说得好听,父命难违,但她若是真的无意入宫,可以来找我商量,而不是让我直到封妃的圣旨都已赐下才后知后觉,如遭雷击。」
    她的确聪慧灵敏,所以衡量过形势后,她选择听从父亲的建议往高处爬,成为皇帝的妃子,将来就有可能成为国母、帝母,得到无上高贵的地位。
    闵初央听了万分震撼,原来事实的真相竟是如此,真正受了委屈的人其实是他!「所以皇上就为了她将你赶来黎州?连兄弟之情都不要了吗?」
    她真替他感到不值,还有那个什么杨德妃的,也真是太势利眼了,简直是祸水!
    「其实是我自请外放的。」看着她那义愤填膺的模样,好像是自己受了多大委屈,曹世典心里舒坦了些,抛去刚才的怨怒,淡淡一笑。「在那当下,我实在无法再继续待在京内,只想离得越远越好,便求皇兄将我外放,皇兄顾虑到我的感受,允了我的要求,不过还有个附带条件。」
    曹示擎性子温文,若事先知道曹世典与杨德妃的事,在顾念兄弟情谊的情况下,是不会让杨德妃入宫的,但既然木已成舟,他也只能要皇弟看开些。
    曹世典知道问题不在皇兄身上,所以并没有多加怨怼,只能吞下这口气,就当自己是「遇人不淑」吧。
    「什么附带条件?」
    「他要我来黎州,接管『定西军』。」
    黎州位于皇朝国土西方边境,与西鄯国紧紧相邻,而定西军则是长年设置在边境的军队,与西鄯军互相对峙。
    其实皇朝国土边境本来不是黎州,而西鄯国也早在多年前就被他们灭了,但没想到五十多年前一名西鄯王室遗族却突然以复国为名义起兵,引起一阵动乱,天圜皇朝西边有三分之一的国土被占领,已灭的西鄯国又复国,现已成为天圜皇朝边境最不可轻忽的劲敌。
    这五十多年来两国边境时有战火,掌管定西军的统帅年事已高,早已向皇上表示过辞官之意,曹示擎迟迟无法决定接替人选,正好曹世典自请外放,曹示擎就决定把这项重责大任交给曹世典,让前任统帅得以卸甲归乡,安养余生。
    曹示擎如此安排,一方面也是希望皇弟不要持续失心丧志,为了一个女人而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所以,我就这么被『赶』到黎州来了。」曹世典轻笑几声,将积压已久的心事一口气吐出来,果然畅快,他已许久没感到如此轻松过。
    「刚才那些话,都是我的醉言醉语,你听过就忘,别跟谁嚼舌根。」曹世典拍拍闵初央的头,起身独自离去,走得洒脱,毫无牵挂。
    闵初央摸摸自己的头,转身瞧着他,突然觉得那背影还真是……落寞、惆怅,带有浓浓的孤寂感。
    真可怜,原来是个受了情伤的王爷,不但被人误会,还来到如此偏远之地疗情伤,连个能安慰他的人都没有。
    「他该不会把我当成孩子了吧?」她喃喃自语。「别看我干巴巴的就以为我年纪小,其实我已经十八了……」
    知道真相之后,她的好奇没了,内心倒是感到有些沉重,甚至该说是……不忍。
    她心肠很软,最禁受不住的,就是这类可怜之事呀……
    「兴临城」是黎州最繁华的城,城内有一座闲置多年的王府,因为久无人居,所以有些许破败,但只要稍加整修一番,便可焕然一新。
    曹世典来得匆促,行李简便,对于居住也没特别要求,有闲置的王府,也就不必另建新王府,白白浪费人力及财力,因此他就在这座旧王府住下,命人好好整修王府内外一番,正式在黎州安顿下来。
    他刚来黎州,当地官员当然接连上门拜访,他只见了少数品级较高的官员,其他的就要侍从以他事务繁忙为由挡掉。
    事实上,他现在根本谁都不想见,只想好好放逐自己一段时间,什么事情都不做。
    离开京城后,他的心就变得空空的,有种茫然之感,他真希望自己的脑袋也能跟着空洞一片,这样就不会时时刻刻想起她的背叛,每想起一回,心也跟着疼痛一回,像是陷入永无止境的煎熬地狱。
    若是能彻底忘了她,不知该有多好?只可惜越是想忘记,反倒记得越深,抛都抛不掉……
    「王爷。」从京城随同过来的贴身小厮桐桑寻到王府后花园内,才见到主子正坐在花亭里,快步上前禀报。「门外有位小公子要求见王……」
    「桐桑,我不是要你直接将不必要的来客挡掉?不需连这点小事都来烦我。」曹世典没好气的睨了他一眼,语气虽然慵懒,却隐含一股威严。
    「小的当然没忘了王爷的吩咐,只不过这位小公子有些……特别。」桐桑苦苦一笑,其实他比较想说的是「古怪」。「他说他是王爷的朋友,还知道王爷的『秘密』,硬要小的向王爷报上他姓名,要不然他就赖在王府门前不走。」
    「朋友?在黎州,本王哪来的朋友?又有什么秘密可言?」曹世典哼笑着。「到底是哪来的小无赖,连本王都敢赖上,真够大胆,你倒是说说他叫什么?」
    「他说他叫『闵初央』。」
    曹世典神色瞬间一变,想起了几日前在湖边见到的小少年,没想到那少年居然会主动寻上门来。
    「呵,那哪是什么秘密,只不过是一点都不可信的醉言醉语。」嘴上是这么说,但听到闵初央来,他原本沉闷的心情倒是舒缓了不少,挺期待见见这个小家伙的。「去将他带进来吧。」
    桐桑一愣,察觉主子的心情明显转好,看来主子是真的认识闵初央,就不知他们俩是什么时候见的面?
    「小的这就马上去将闵公子带来。」虽然满脑子困惑,桐桑还是赶紧转身办事去。
    过没多久,桐桑就将闵初央领到后花园里,闵初央进到花亭内,笑意盎然的向曹世典拱手作揖。「闵初央拜见王爷。」
    「咱们什么时候成了朋友,为何我一点都不知道?」曹世典兴味十足的盯着她瞧,故意冷笑道。「你该避我避得远远的才是,免得哪一日我后悔了,派人将你杀人灭口,到时你想笑都笑不出来。」
    「王爷才不会这么做,王爷只是在吓唬我而已。」闵初央毫不犹豫地回答。
    曹世典微讶的挑眉。「你怎能如此肯定?」
    「就凭感觉。」闵初央颇自豪的说。「我对自己的直觉挺有自信的,这么多年来少有出错过。」
    「啧,真是大言不惭。」曹世典淡淡一笑,不得不承认,与她说话很有趣。「你寻到王府来,不会只是单纯的想认朋友吧,到底有什么事情?」
    「王爷果真英明!」闵初央适时的谄媚一句,才又接着说。「我正要去抓鳅鱼,王爷要不要一块儿去?这可是探察黎州风土民情的大好机会,而且抓鳅鱼很有趣喔。」
    「抓鱼?」曹世典轻蹙起眉头,依他的想法,鱼不是用钓的,就是撒网捕捞,哪里有趣了?「我倒宁愿去骑马打猎。」
    「王爷,你可别小看抓鳅鱼,饶是你对自己的身手有多么自豪,也会栽得狼狈不已的。」
    「你这是使激将法?真可惜,本王不上当。」曹世典隐隐含笑,打算看她还能如何应对。
    「我并非在对王爷用激将法,而是说真的,王爷肯定会栽跟头。」闵初央表情认真的回答,她想京城贵公子就算吃过鳅鱼,也绝不可能亲手抓过鳅鱼,对初次抓鳅鱼的新手来说,没摸索一段时间是很难抓到诀窍的。
    瞧她说得那样认真,倒是引起了曹世典的好奇,他就不信抓个鱼有什么难的,难道会比上山打老虎还难?
    曹世典决定和她走这一趟,看她葫芦里到底在卖什么药!
    看曹世典点头答应,闵初央开心的漾起灿笑,不急着领他出王府,倒是先建议他将一身名贵的丝绸衣裳换穿普通些的,免得到时候弄脏了衣裳。
    捕个鱼而已能弄脏什么衣裳?曹世典不信邪,还是不换下一身月牙白暗银纹的衣裳,只当闵初央是小题大作。
    闵初央笑了笑,他不信就算了,到时候……他就知道了!
    因为目的地有些远,所以他们骑马出王府,曹世典只带着桐桑随行,三匹马在大街上奔驰,没过多久便出了城门,往郊外而去。
    一出城门,领头的闵初央就奔入一条小林道,曹世典主仆跟在后头,过了一会儿,眼前出现一洼被群树环绕的小池塘,而在他们之前,小池塘边已经有人等着了。
    一名年约十八上下的青年带着另外四个年纪更小的孩子们,两男两女,最小的女娃儿似乎才十岁出头,看起来像是一家子的兄妹。
    闵初央停住马利落跳下,将马儿拴在一旁的树干后,便率先来到那一家子兄妹面前。「景期,你们来很久了吗?」
    「咱们也才刚到不久。」大哥景期纳闷的瞧着后头一并跟来的两人,其他弟妹们也是同样一脸的好奇。「初央,那两位是……」
    「哦,那是我新认识的朋友,他姓曹,旁边这一位是曹大哥的小厮,今日咱们要抓鳅鱼,我顺道带曹大哥来玩玩。」曹世典的身分讲出来可是会吓坏没见过世面的小老百姓,所以闵初央干脆直接省略。
    「打扰了。」曹世典淡淡地点了点头。
    景期一见就感到曹世典身上有种贵气,来头应该不小,不过既然是闵初央带来的人,他也就当一般朋友看待,扬起斯文笑意。「初央的朋友就是咱们的朋友,曹公子不必客气,也希望今日曹公子能玩得开怀。」
    「既然人都到了,咱们就开始吧。」闵初央笑着对景期的弟妹说道。
    「耶……可以抓鱼了!」四个孩子们开心的蹦蹦跳跳,在池边脱下草鞋,将裤管及袖口高高卷起,接连走进池塘内,而景期也紧跟在后头。
    池水不深,大概只到孩子们的膝盖处,他们开心的弯下身,双手往池底探,并密切注意池里的动静。
    没多久,其中一名男孩双手捧着一条活蹦乱跳的小鱼,开心的说道:「我抓到了,这一回是我先开张!」
    那鱼不大,就差不多一般人掌心的长度,鱼身细长,灰黑色的表皮上有许多黑色小斑点,滑溜溜的,一不小心又会从掌心溜走,所以男孩赶紧将抓到的鱼放入漂在池里的小竹篓内。
    看到他们的「抓」鱼法,曹世典呆了,就连桐桑也呆了,因为这完完全全和他们设想的方式不一样,这些孩子还真的是在「抓」鱼。
    「鳅鱼的习性,就是喜欢住在浅池子里,有时还会钻进烂泥内,所以用抓的最快最方便。」闵初央笑看着他,就知道他这个从京城来的贵公子没见过这种事情。「你要趁现在打退堂鼓也不要紧,我不会笑你的。」
    「主子……」桐桑面有难色,极度不愿曹世典学那些孩子们一样衣衫不整的下水,那对高高在上的王爷来说,根本就是一种污辱。
    曹世典回瞪桐桑一眼,示意他闭嘴,然后有些赌气的对闵初央说:「来都来了,岂有打退堂鼓之理?我还不至于娇贵到连这种游戏都玩不起。」
    「那就太好了,你赶紧下来吧。」闵初央笑得灿烂无比,先曹世典一步脱下鞋袜,毫无顾忌的卷起裤管,下池塘与孩子们玩抓鱼去。
    都已经到了这地步,曹世典也只能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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