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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人神欲·逆天劫 作者:金庸隐徒风笑天-第11章

小说: 人神欲·逆天劫 作者:金庸隐徒风笑天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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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香笑着道:“你这个小色鬼,总是爱来听墙根,当我不知道,这件事要是做成了,姐姐我发个善心,就让你免费尝尝女人的滋味,这你可高兴吧。”
  她说了这话,满有把握任天弃是千肯万肯,谁知这小子却摇着头道:“这几天二娘的身体不怎么好,这件事我可给你办不成。”
  夏香气了半天,斜眼瞥见任天弃赤裸着上身,两块胸肌已是向外凸起,手臂也甚是粗大,一阵子浓烈男子气息扑鼻而来,心头不由得一荡,暗思:“这小子脸上虽不好看,但身子却很不错,想来还是个童子鸡,吹了灯闭着眼睛吃起来也有些滋味,今晚反正没什么客人,就和他乐一乐罢。”
  一念至此,咬了咬嘴唇,伸手在他胸前一摸,道:“算了,这事不要你办了,瞧在过去你让我少捱一顿打的份上,姐姐就教教你做男人的好处。”一边说着,一边就向床上移去,心想这小子还不得像头饿虎扑到自己的身子上来。
  谁知任天弃只瞧了她一眼,便嘻皮笑脸的站了起来道:“夏香姐,你是不是想吃我这个童子鸡,那可不成,我这个亏吃得太大了,这笔买卖做不得。”
  夏香不料这个鬼机灵一语道破了自己的心机,气得抓起头上的睡枕就扔在他的身上道:“小王八羔子,老娘是可怜你,才给你这个机会,你也不打个灯笼照照自己,就你这个样子,连女子的手都摸不到,滚,快给我滚。”
  任天弃也不再说话,转身就走到了屋外重新在院子里乘凉,其实他生长在这样的环境,对男女之事不是不好奇,刚才夏香摸他之时,他小腹之下也有所反应,但是,朱绛仙带给他的那场羞辱实在是记忆太深了,他早就暗暗对自己发誓,漂亮姑娘不是嫌自己丑陋么,老子就偏偏专上漂亮姑娘给她们瞧瞧,任天弃可不是没本事的王八蛋。
  好不容易等到“春满园”关了大门,白芳芳回屋歇息,任天弃便仍然从那堵矮墙翻了出去,到了街道之上向北而行。
  大约走了半个时辰,便可听见江水流动之声,地势也越来越低矮不平,任天弃不走小路,而是沿着荒草再走了一阵,便到了江边一处乱坟之中,夏日之中,有数点绿幽幽的磷火在不停的闪烁着,这就是传说中的鬼火了,要是换着别人,早就骇得屁滚尿流,可任天弃的胆量却远比常人大,时时在琢磨:“这世上要是有鬼,他要是害死了老子,老子自然也变成鬼了,到了下面免不了要找他算帐,那又有什么好怕的。”这么想来,便对这些不在乎了。
  到了一个最大的坟茔边,任天弃找到一个自己做的记号,掀开一堆杂草,露出了一个洞来,然后再掏出一些石头,取了一个油布包在手上,打了开来,却是一些碎银,任天弃拿了五两出来,依旧放入,塞进石头,外面遮好杂草。
  正要原路返回,却见到天空中金蛇蹿了几蹿,却是起了闪电,没一会儿,就有雷声轰响,先是数点雨粒滴在脸上,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那雨就象是泼似的劈头盖脸打了下来,耳朵里只听见“哗哗”的巨响,那眼睛已经完全模糊了。
  任天弃暗骂了一声倒霉,转身就跑,走的却不是原路,而是朝前面一片树林奔去,这片树林约有半里路程,倒是通向城里的捷径,但合州城的人传言这里面曾经有妖魔出没,因此从来视为城中禁地,没有人走过,任天弃平时虽然也避着绕道而行,但如今这雨实在是太大了,而他对这些传言本来就不怎么信,因此也没有多想,就照直跑了进去。
  这时雨越发大了,地上已经积起了淤泥,任天弃高一脚浅一脚的跑到树林边,已经是连摔了好几个跟斗,浑身上下都是泥土,还好这林子树高叶茂,倒也能挡住不少的雨。
  谁知等到任天弃向内走了数十丈,就暗暗的叫起苦来,原来这树林里本就枝叶繁盛,难以透入光线,如今天下着暴雨,更是变得伸手不见五指,他没头没脑的这么乱撞,顿时就迷了路,根本就辨不清那边才是到城内的方向。
  正在苦恼之时,却见左前方微微的有一丝白光,朦朦胧胧的,也不知是什么,任天弃慌不择路,就顺着那白光走了过去。
  刚走到三十丈左右,那白光忽然消失了,他正感到诧异,身子却仿佛被什么软软的东西黏住了,完全无法行走,任天弃也不知自己撞上了什么东西,动得更厉害了,但他越是挣扎,那东西就越黏得紧,不一会儿他的手脚也不能动了,惊慌之时,他的身子蓦地一轻,好像已经悬空而起。
  就在这时,那白光又显现出来,任天弃的脑袋也被那东西黏住,但眼珠子还能转动,借着那微弱的光线左右瞥去,却把自己骇出了一身冷汗,原来他此时正被黏在一个水车般大的蜘蛛网中,而一只白色的蜘蛛已经爬在了他的眼前,天弃瞧得真切,这白蜘蛛,通体晶莹,雪玉一般,身上流动着淡淡的白光,样子也比普通的蜘蛛大不了多少,真不知它怎么能织出这么巨大的一张网来。
  任天弃这时也被吓住了,嘴巴还能微微张启,便不停的道:“蜘蛛仙,蜘蛛神,蜘蛛大爷,我任天弃没杀过人,没放过火,也没强强抢民女,路不拾遗,孝敬父母,还还经常带隔壁的瞎眼老赵逛街,实在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你就放过我吧,我的肉粗得很,没什么味道,还是改天我捉一千只,不不,一万只蚊子来孝敬你,你就高抬贵嘴,放过我吧。”
  他这话说得含含糊糊,也不知那白蜘蛛能不能听懂,不过却爬到了他的眼侧,在那里停留了好久,任天弃便屏住了呼吸,生怕自己鼻息太粗,喷着了这白蜘蛛,惹恼了它。
  大约过了一柱香工夫,那网慢慢的下垂起来,却是把他轻轻的放在了地上,跟着那白蜘蛛又爬下网,向前行去,见天弃站在原地,便停住了等他。
  任天弃这时领悟过来,暗思:“这白蜘蛛好像是要我跟它走。”当下向前走了两步,那白蜘蛛便又向前爬去,它身上发着淡淡的白光,天弃倒不至于跟丢。
  缓慢而行,大约又走了半个时辰,任天弃已经透过树林瞧到了外面房屋中的灯火点点,知道已经出来了,心中对那白蜘蛛真是感激得紧,正要向它道谢,再仔细看时,那白光已经不见,却不知它爬到那里去了,但还是扬声说了三遍多谢,这才走了出去。


上部 称霸人间 第10章 花魁出道(1)
  到了第三天的清晨,“聚艳坊”的人就开始在门外披红挂绿,张灯结彩,便像是要大办喜事的模样,不过合州城的人几乎都知道今晚将是“聚艳坊”花了大价钱才训练出的“花魁”朱绛仙让人梳笼的大日子,马花娇已经发帖遍邀了附近几个州县的富豪巨贾,在朱绛仙展示了自己的身姿技艺之后开始竞价,谁的价钱出得高,便能做这个一夜新郎。
  夜幕刚刚降临,“聚艳坊”外已经是豪车云集,人流如潮,来的人锦衣缎袍,气度傲倨,皆是想来见识那“聚艳坊”传言中的花魁的。
  任天弃早就准备要去瞧瞧,但他那张脸实在太有特色,“聚艳坊”的龟公妓女已经全部认得,就是去偷了帖子,也未必能混进去,不过这一点岂能难倒天弃,等到“聚艳坊”的客人越来越多,龟公与打手都忙得团团乱转,任天弃就到了“聚艳坊”的后花园,轻车熟路的就翻了进去,他来过一次,记忆力又好,没多久就到了前院,此时大厅中已挤满了人,那里还会留意到他,任天弃便找了一个偏僻的角落站着,等着那朱绛仙出场。
  过了一个时辰,外面进来的客人渐渐的少了,便听得前面一人高的台上灯火骤明,跟着鼓乐齐喧,十来名汉宫装束的舞妓分两边走到了台上,裙袂轻扬,长袖挥展,袅袅婷婷的跳起舞来,又有一名歌妓在旁边放声清唱,歌声甚是悦耳。
  还没有多久,就听见台下一阵的乱哄,有人道:“妈的,老子们花钱是来瞧朱绛仙那小美人儿的,搞这么多的花样有屁用,还不叫她出来让咱们瞧瞧到底值多少银子。”他这话一出,便有人大声的应合。
  这时马花娇不知从那里站了出来,依然是珠翠遍插的贵妇人打扮,她瞥了一眼叫嚷的那人,脸上堆着笑道:“上官大爷大老远从恭州赶过来,多的时间都费了,还在乎这一时半会儿么,要知道心急可吃不成热豆腐哩。”
  她这么一说,人群中顿时大笑起来,有人道:“等就等,我倒要瞧瞧马老板摆这么大的场面,这正主儿有多漂亮。”
  说话之间,那歌舞已经表演完毕,跟着又有一名妓女上台弹了一首《高山流水》,然后大厅中灯火一暗,却听到台上有琴声传出,这琴声起始时低回飘荡,辗转宛然,仿佛河水滞流,百鸟低啼,但不一会儿,变宫为商,又有若飞鸟惊林,山风呼啸,骤雨急至,繁音促节,入耳洋洋,就是任天弃这种不识音韵的俗人听了,也知道必然是极好的。
  过得一阵,琴声乍停,一声黄鹂般的清音穿堂而起,先低柔慢啘,喉咙愈唱愈高,愈高愈亮,唱到最高处,却一落千丈,有如银瓶落井一般,落到一半则又陡然提起,若鹤唳入云,声声摇曳,真是珠喉遏月,逸响回风。台下的客人都是风月场里的惯家,那有不识货的,这歌声之到一半,就轰天价的鼓掌喝起采来。
  那马花娇见是时候了,将手一扬,早有人将台上的灯重新点燃,灯光之中,顿时现出一位罕见的美人儿来,只见她穿着一件红赛榴花的纱衫儿,衬着淡柳黄染轻粉的比甲,系着条雪光素裙,梳着一个单凤朝阳髻子,绕着一个金制的花环,凤钗斜插,坠着一粒圆润的明珠,脸晕朝霞,眉横晚翠,明眸皓齿,肤如凝雪,真是光艳四射,更妙的是,她那水汪汪的眼波只那么轻轻一转,台下的一众嫖客便觉得此女似乎在与自己传情,许多人都张大了嘴巴,认定是自己一生所见的绝色尤物。
  任天弃见到这朱绛仙,先是向地上吐了一口唾沫,但心中还仍然是动了动,不得不承认:“朱绛仙这小婊子果然是越来越漂亮了,今晚这个梳笼的价格只怕要贵得惊人。”
  果然,人群中立刻站起一个年过五旬,精瘦无肉,穿着员外服的老头儿,尖着声音道:“马老板,这姓朱的小娘子果然不愧是你们‘聚艳坊’的花魁,你就开个价吧。”跟着又有人道:“什么‘聚艳坊’的花魁,我瞧就是京城也未必能找出这样漂亮的小娘子来,贵一些也无妨,快开价快开价,你佟大爷我是要定了。”
  马花娇见到朱绛仙不出所料惊艳当场,这白花花的银子就要源源滚滚的落入自己的口袋,笑得也是合不拢嘴,一挥手让两名小妓女扶着朱绛仙先下去,自己走到台上道:“绛仙的姿色技艺大家也见到了,要想做今晚梳笼她的新郎官儿,可没那么容易,大家想来也听闻了,合州城的杜老太爷出了三十两黄金要当这个入幕之宾,各位要是也想来拨拨这个头筹,就要瞧瞧对绛仙姑娘有多少诚意了。”
  她话音一落,台下就有人道:“我出三十五两。”马花娇对这些人甚是熟悉,瞧了瞧道:“原来是保州城的黄大爷,好,三十五两黄金,看来绛仙姑娘与你还是有缘些儿。”
  这时又有人道:“三十五两黄金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出四十两。”却是最开始起哄的那个恭州城的上官大爷。
  就这样,大厅里这些富豪巨贾们垂涎朱绛仙的美色,竞相报起价来,吵吵嚷嚷,吹胡子瞪眼睛,丑态百出。
  然而这钱财总是有多有少的,争到最后,就只有两个人在喊价了,一个是合州城里的大富豪杜老爷子,这杜老爷子今年六十有七,控制着合州城水路买卖近四十年,家里有了十三房妾室,据说下个月还要娶一个比他小足足五十岁的小姑娘做十四房小妾,他虽然把生意都交给自己的儿子去打理,但是这风花雪月的事却舍不得叫人代劳,反而是越老越有兴趣。
  而另一个,却是恭州城里的大商人庄大财,这庄大财身材高胖,其肥如猪,家里面却是世代为官,其兄庄忠君如今就在朝庭里任兵部员外郎,是当今宰相李林甫的门生,在恭州不仅做水路生意,又有当铺、酒楼数十间,便是恭州的知府也要畏惧三分,那恭州城地广人多,合州城也是其下辖之地,这庄大财的财力自然也在杜老爷子之上了。
  此时两个已经将这价钱叫到了八十两黄金,这已经够唐朝时五户中等人家一生所用,更是剑南道各州妓院之中梳笼之资从所未有,那杜老爷子此时已经是一头汗水,两个随身带来的小厮正在不停的给他擦拭,不过这老爷子家乡观念倒重,不肯将本州的好东西轻易让给别人,因此尽管是喘气如牛,但还是不甘心放弃,不过叫价的声音已经开始颤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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