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拉警报-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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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我青珊就可以了。”总不能她叫他的名字,他却是小姐、小姐地叫。“我在台中工作,目前在贸易公司上班。”念商的女孩子,大多都找个会计、或者是负责内勤的工作,她当然也是。这种工作,谈不上抱负,只是种机械式的工作。“对了,崇浩,”整件事情进行到现在,至少有件事进行得挺顺利——她叫他的名字还叫得挺顺的。“据我所知,职业军人好像常调来调去的。”
“嗯,哪里有缺就调到哪里,大抵上来说,每个军人一定会有段时间待在外岛,至于其它的地方,就视情况而定了。”他在中正理工学院刚毕业时,到了马祖待了两年后,才调回本岛来。“我目前在高雄工作。”“哦,原来这样啊。”沈青珊不禁想,他在高雄工作……这未免远了点。看来,小芬这次苦心安排的相亲,恐怕要无疾而终了。
“我两年前申请到购屋补助贷款,在台中买了层公寓。”她的想法立即显示在他脸上,简崇浩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已经在考虑距离的问题了。
“你在高雄工作,怎么房子会在台中?”怎么有这种人?在高雄工作,房子买在台中?他想买来喂蚊子吗?“买在高雄不是比较好吗?”
“买在高雄也可以,不过我想我继续留在高雄的可能性不大,再说我的亲戚大多都落脚在中部,而且我认为台中的房价算合理。不过,最主要的是我打算退伍后,在台中定居。”
“是啊,台中挺不错的。”沈青珊不曾到别的城市居住过,不过她听到几个朝北发展的朋友说过,台中的天气真是难得的好,什么台风、地震,也都是久久一次,大多的时候都是艳阳高照。虽然都市生活多多少少都会有污染存在,不过它的空气及噪音污染程度比台北低,公共安全方面……除了常常有火灾外,也不像高雄那般,有重工业方面的公共安全问题。“虽然没台北那么进步,不过……怎么说?这里我熟吧。”她的确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就连出去闯一闯的想法都没有,超级的恋家、恋土情节。
先前,简崇浩总认为她让他有种熟悉感。当然啦,可不像小说中写的一见钟情,他真的认为他在哪里见过她,只是他真的想不起来。
“青珊。”她的名字有点武侠小说中女侠的名字,古典却略带英气。“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可是很抱歉,我真的忘了是在什么时候、在哪个地方。”既然他忘了,或许她会有印象也说不定。
这样说自己,的确有点自恋……不过,他不是那种过目即忘的男人。
为了方便,他理了个五分头——长度比新兵的三分头要多上那么一、两公分——由于发质粗硬,就他自己的眼光,他认为自己的头发活像一个洗衣刷,可是不知怎么的,有为数不少的人,相当欣赏他这个洗衣刷。他的脸……他也看了三十来年,怎么看都不觉得他是个帅哥。了不起就是额头比别人高些、鼻子要比别人挺些、眼窝比别人深些……前些时候国防部在拍招生广告,总部找的广告商不小心见到他后,想尽办法要他出马客串男主角……就连偶尔走在街上,也会被某些奇怪的人拉住,问他想不想当模特儿之类的……也许吧,他或许是个长得不错的男人。
“对啊,你这么一说,我好像真的在哪儿见过你。”沈青珊连忙赞同他的说法,他要是不提,她还不觉得,可是他这么一说,她就真的“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可是,到底在哪里?
“既然我们两个都有印象,那么我们应该曾是在某地不期而遇,只是们彼此不认识。”
这时,两个人真的聚精会神地努力回忆。
“我想,我们两个应该是最近才见过。”应该是最近没错,因为沈青珊对于“人”的印象保存期限不到两个礼拜,所以是最近几天没错。“而且,我最近都待在台中,所以我们应该是在台中碰面的。”把范围缩小到只有一个城市,总比环岛好。“你最近到过台中吗?”她的数理能力向来不强,不过这不代表她没有逻辑推理能力。
“我上个礼拜一来过,当晚就赶回高雄了。”简崇浩那天是受他母亲之托,帮她从国外带回来的名产交给他的阿姨,顺道到他阿姨家做客。除了阿姨家外,唯一去过的地点就是百货公司了。“你那天晚上有到百货公司吗?”他试探性地问,或许他们是在百货公司相遇的也不一定。
沈青珊点头,那可真是个难忘的星期一,一件好好的衣服就这么毁了,怎么洗也洗不干净,现在的地位则沦为大扫除用衣。
“那天是去过,不过我倒宁愿没去过。”害她报销了一件好衣服。
“为什么?”依他以往的经验来说,女孩不是都喜欢逛街吗?
“我到那家百货公司的美食街喝杯饮料,却被一对在吵架的情侣给泼了一身的果汁。”没有任何一个人喜欢受池鱼之殃的。“不仅如此,还害得另一个客人的手帕给弄脏了。”对于那位好心人的路人甲,她是满怀的歉意。
“你就是那位被泼了一身柳橙汁的小姐?”这情景,简崇浩真是熟得不能再熟了,因为他就是沈青珊口中的“另一个客人”,他知道为什么今天会认不出她来了!
因为,那天她并没有将头发给挽起来,也没有戴着眼镜,穿得也比较随兴些,不若今晚正式。
“你就是那位好心的先生?”这样的对话,似乎有些蠢,不过除了这么说之外,真不知要说些什么了。当日,他们并没有预料到会由陌生的过路客,一跃成为今日的座上宾。“那天真是谢谢你的帮忙。”沈青珊连忙起身要学习的日本女人,给简崇浩一个九十度直角的鞠躬。
“青珊,你别客气,只是举手之劳而已。”他赶紧制止她的大礼。“再说,那条手帕值不了多少钱,你就别放在心上了。”
“可是……”一种米养百样人,沈青珊就是这百样中的一样,因为她认为受人点滴恩惠,当涌泉以报。
“再说,你已经和我道了那么多次谢,这也够了。大恩不言谢,这种小小的恩惠,一个谢字也就够了,不必这么介意。”
“那……今天这顿饭至少我作东。”
“不,我说过今天我请客。”不是他凯,而是第一次——不,是第二次——见面便让女孩子请……他实在不习惯这么做。
“不行,这是我的心意。”沈青珊坚持道。
除了朋友外,她很少接受别人的邀约,更别说请客这回事了;更何况,这人还曾经帮助过她。各付各的已经相当失礼了。怎么好让他再破费。
“那这样好了,”简崇浩想出个折衷的方法。“今天我请,改天一定让你当东道主,我绝不和你争。”的确非常折衷,还顺道将下一次的约会也给敲定了。
“好吧。”虽不满意,但可以接受。
解决了钱的问题,简崇浩认为他们不该继续在谁请客这上面打转,技巧性地将话题给带开。
“青珊,我都还不知道你平常做什么消遣?”聊点不相关的准没错。
“消遣?”沈青珊对于这个问题有些迟疑,她哪有什么消遣。
平时回家,就是整理一下内务,要不然陪父母看看电视,有心情时看点书,每天大约十点就寝……这几年来向乎都是这种模式,就算假日也是同样的情形。要是看电视、做做家事也可以算是消遣的话……不过,现在好像没人会将这种东西当消遣……可她又做不来说谎这事……唉,和男人单独在一起真是麻烦。
“我应该没什么消遣才是。”照实说吧,就算简崇浩认为她是个无趣的人也无妨。
“没有?”这可好了,他也不知道该接些什么,以前他和女人接触的机会不多,虽然交过一个女朋友,但是在以往的情况,完全是由他的“前”女朋友主导着话题,他只要负责当个忠实听众就成了。
“那天,你手上不是拿了本书吗?”看来她应该有阅读的习惯才是。“你喜欢看书?”
“还好吧,不是常看,最常看的是电视。”她念大学不知怎么地交了几个和她截然不同个性、行为思想的朋友,和那几人在一起惯了,长时间下来无形中被她们几个同化了,虽然她自认为很正常,可是和一般女人比,她应该是属于特立独行的人。“我满喜欢看电视的。”像卫视中文台的樱桃子丸子,就是她周一至周五必看的节目。“尤其是卡通,只要时间许可,我大多不会错过。”
通常一般人,不太会承认自己喜欢看电视,因为承认这一点,简直是间接承认自己是次文化的爱好者——这道理不外乎是,被人称之为有文化的似乎对于电视这东西,有排斥现象。简崇浩终于找到一项能让她侃而谈的话题,因此也乐着让她去发挥。“看电视不错。”他不常看电视,因为在军中时,不像在家中那般自由,想做什么就一定能做什么。例如看电视的时间,都会有限制,再说,电视节目的选择通常要尊重多数决。并不是自己想看什么就看什么,与其如此,倒不如省下时间去做点别的事。“既然打发时间,又不必太伤神。”
“嗯。”沈青珊点点头。“在公司里的工作虽然不是非常困难,但是满烦琐的,而且又有压力,看电视不是什么解压的好方法,不过却是最方便的。”有些人会选择上KTV,将自己受压制的情绪统统给吼出来。不过,她个人倒是认为这种方法伤了荷包,又伤了喉咙,不值得鼓励。
“是啊,要是电视看累了,可以倒头就睡,不必再花段时间回家。”简崇浩在军中要是一得空,就是看着他上图书馆借来,或是书店买的书,可以培养气质,又可以打发时间,挺不错的。
“我也觉得到外面去做些消遣活动满浪费时间的。”这就是她不怎么喜欢出门的原因,嫌麻烦又嫌累。“不过,偶尔会和以前的朋友小聚一下……反正一个月也才一次、两次。”
“联络感情是有必要的!”
“的确,人的感情要不是经常持续加温,感情再怎么好都会变淡。”
“说的也是,时间、空间的不同,是会让人变得疏离。”
原本有点鸡同鸭讲的对话,至此终于有点共识,顺顺当当地聊上一个小时。这一个小时,对沈青珊来说,是满破天荒的第一次……第一次和男人单独谈上一个小时非关公事的话题。
虽然没有达到相谈甚欢的境界,至少对她来说也是个创举,值得纪念了。
第三章
相亲过后——沈青珊自个儿安排的相亲这事并没让父母知悉——的第二天,小芬便打电话到家来关心昨晚的“进展”。对于她的问话,沈青珊也只能报以无奈的笑声……进展?这二字从何而来?若以盖房子来打比方的话,他们目前的阶段叫“整地”,连个地基都还不见踪影,哪来的进展。
显然小芬对这回答有点不满意,又追问了许多她离开之后他们谈些什么、又到哪里去玩的问题。
而沈青珊的回答很直接,也很坦白——
“我们什么也没谈,哪里也没去。”
他们真的什么也没谈,谈话内容根本归纳不出重点,全是“废话”——所谓的废话就是,没有必要讲,但是不讲又不知道该讲些什么的话。
至于吃完饭之后,男方有事,而身为女方的她早累垮了,就算男方没事,她也没那个体力转战第二“ㄊㄨY”了。
也不过短短的两个小时,便让她疲倦至极……或许她真的是老了。
最后,小芬的这通来电以叹气了结,并附了句:“我会再帮你留意有没有适合的对象的。”依她的口气听来,她对沈青珊和这位三千里表哥是不抱啥希望了。
难得的星期假日,再加上昨晚的操劳,沈青珊决定自己需要四至六个小时的完全休息——也就是睡觉——意思就是,原本她打算拿出来洗的冬衣,得留到下个星期天,还有些拉拉杂杂的内务也只好顺延了。
不过,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她是这么盘算没错,但是突如其来的变数,却又迫使她不得不改变完全休息的计划。
又来了通电话,是柳絮飞,大学的死党之一,前两年辞了工作,在家当个全年二十四小时无休的家庭主妇。
“青珊,今天有空吧?”听得出来她的心情很好。
“应该算是有空。”沈青珊拿着分机在她的房间接听电话。“今天不陪老公、小孩吗?”
“今天小孩有老公陪,老公有小孩陪,刚好促进父子两人的感情,我这个当妈的不宜插手。”也就是说,她把小孩丢给老公带了。“谁叫我老公平时太忙了,忙到小孩都快不认得他了,要是不利用点时间让他们两个独处,搞不好以后等小孩长大了,会回过头来问我:”妈,我的爸爸在哪里?“
“没那么夸张吧?”柳絮飞不小心嫁给某个企业的第二代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