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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魔门世家 作者:抱香-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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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秦寿心中升起这个念头的时候,却感觉到了手中多出的活物。
  “竟然抓住了?”
  秦寿根本就不敢相信,自己的动作竟然变的这么麻利。反射神经,竟然变的这么出色!
  毫无疑问,搁在以前,这对秦寿根本就是一个无法完成的任务。
  如果飞要找原因,那就只能归结在姻缘蛊吸取了那么多毒素的缘由上。
  越是感觉到姻缘蛊带来的巨大好处,秦寿的心里就越是矛盾:“这蛊到底是留着好,还是解了好?”


正文 第51章 熬神鹰
  以前曾经无比确定的答案,在这巨大的好处面前,变的有些动摇起来。
  以前做研究工作的时候,秦寿经常熬夜不说,还很少按时吃饭。
  长期积累下来,不但身体变的亚健康,还有焦虑、躁狂、厌食等许多现代病。
  还是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慢慢的调养下来,才渐渐恢复正常。
  也正因如此,秦寿比谁都珍惜身体。
  现在的身体素质已经变的不错,摆在秦寿面前的事实是,他的身体还可以变的更好。尤其是某个不好意思摆在台面上的地方,可以让他得到持久的幸福。
  “唉矛盾呀!”
  秦寿摇了摇头,索性不再去想这个问题。
  “蛊是孟寄瑶种的,还是让她去烦好了!解不解,随便她,我才不要再考虑这些!”
  抛开这些问题不想,秦寿把海东青套在了胳膊上,适应了片刻,便离开了房间。
  海东青是好东西没错,可落在秦寿手里的这只,被珍兽阁的那些败家玩意给弄坏了!
  先前没仔细看,秦寿还没发现。
  这只海东青,体重严重超标,飞行的速度远比正常的海东青要慢许多。
  秦寿的身体毕竟是肉长成的,就算变强,也没理由那么快。要不是海东青体重超标,秦寿也没那么容易抓住它。
  好在秦寿以前也没什么朋友,除了研究,就是泡在网上,到处搜集些自己感兴趣的资料。
  恰好,就有一些熬鹰的撒手锏。
  海东青捕获之后,通常都是要日夜看守的。有的鹰脾气大、性子烈,被人捉到后,往往以死抗争。任凭你百般关怀、体贴、抚慰,它就是不吃不喝。
  若是没人日夜看守,一个不好,可能就落下个竹篮打水的下场。
  秦寿手里的这只异常的神骏,性子自然也暴烈无比。也不知珍兽阁使了什么手段,竟然让它吃的这么胖。
  也正因如此,秦寿方才明白过来,珍兽阁那边为什么这么容易放手这么神骏的海东青。
  估计他们也是知道,肥鹰几乎就等于废鹰的道理。
  给鹰“减肥”不是那么容易成功的。一个不好,把鹰饿的外瘦里肥,满身泡肉,那鹰可就真的彻底废了。
  秦寿用的手段比较特殊,据说还是一个满族的老大爷,祖上传下来的手艺。
  那就是将一小段一小段的麻秧子搓成小轴,外面包上切得薄薄的肉片。
  在鹰比较饿的情况下,放在手里,让它叼食。
  高升客栈后院没什么杂人,裹了麻秧子的肉片也在甄乾邹操持下,很快送到了秦寿的手里。
  他便一手托鹰,一手捻肉,帮助海东青减肥。
  开始的时候,海东青对秦寿手里的肉片还很是不屑。尽管那是精选的上好牛柳,最嫩的肥牛肉片。
  秦寿知道,这是一个必经的过程。
  人和鹰在这个过程里,既要相互较劲,也要相互熟悉。只有在较劲中熟悉了彼此,才能最终成为生死与共的战友。
  吃食还不是最艰苦,最难熬的一环。真正难熬的,还是熬鹰。既是熬鹰,也是熬人。人考验鹰的同时,鹰也在考验人。若是撑不住,中途换人。鹰宁肯饿死,也不会认主。
  人鹰对峙了一段时间,想是饿了,海东青试探性的在秦寿手里叼了一片肉。
  肉片很薄,海东青消化又快,就见它胸部一挺,咕的一声,麻轴子便被吐了出来。
  这轴子和甄乾邹刚搓出来的时候,已经大不一样。
  上面黄黄的,亮亮的,满是海东青身体里面的油。便是要通过这种手段,来帮海东青减肥。
  这个过程耗费了秦寿不少时间,足足用了三天时间,才把海东青的体重恢复到标准状态。
  然后便开始了最最艰苦的熬鹰环境,熬鹰不能放笼子里,得做一个专门的架杆,把鹰放在上面。
  每天的晚上十点到凌晨三点这段时间,可以把鹰放在架子上过夜。
  可其他时候,秦寿就必须把鹰从架杆上取下来,放在手上架着,直到再次放回架杆。
  因为这段时间的重要,秦寿还特别跑到沈家二老爷那里请了假。
  沈家二老爷本想推给沈凤兰处理,好说歹说,秦寿又给他出了个改善服务质量的点子,这才准了假。
  没日没夜的熬下来,海东青渐渐恢复了精神,和秦寿之间,慢慢的也培养出了感情。
  而代价则是秦寿原本已经壮了起来的身体,又慢慢的瘦了下来。
  熬鹰的时候,是不能去人多的地方的。鹰是猛禽,海东青尤其凶猛。一个不好,就有可能飞去琢人鼻子抓人眼,无论是哪一项,惹出来都是不小的祸事。
  尤其这金陵多富商,万一人家要海东青抵命,那才叫一个心痛。
  秦寿和海东青日益熟悉之后,才可以带出来见人。出来见人,也是培养海东青的一个必须过程,称之为“溜鹰”溜鹰不比熬鹰的不能见人,还要专门找人多的地方去溜。
  秦寿一连十几天猫在高升客栈里不出来,许多人想找他都找不到,这一出来,众人得了消息,便一一找上了门来。
  刚一上街,就被听雪给挡了架,说什么都要把他拖进留香园。
  不想才走到半路,就被酥红挡了道,说是上官绿蓉有事情找他商量。
  “秦大哥,你到底是跟我走,还是跟她走啊!”
  听雪好不容易才说动秦寿,哪料想半路上杀个程咬金来,而且看情况,秦寿似乎很是意动的样子。大急之下,小姑娘忍不住撒起了娇。
  不能不说,小萝莉撒娇的样子,很是可口。秦寿心里面的天平,不由得向她偏了过来。
  酥红本来和秦寿就不怎么对付,撒娇的手段自然不会用,也用不出来。闻言不由得大急:“秦先生,我可先告诉你,我家小姐的事真的很急,若是你不去,所有后果,你自己承担!”
  听酥红说的,似乎很严重的样子,秦寿不由得又有些迟疑。
  “哼,能有什么重要的事?难不成,她还想嫁给我们秦大哥怎的?”


正文 第52章 神鹰初啼
  到底还是女人最了解女人,听雪这小萝莉,只用一句话,就成功的挑起了酥红的怒火。
  “你说什么?你胡说些什么?我家小姐是什么人?要不是她的女儿家身份,她早就成了名副其实的状元公,人人称羡的驸马爷!就凭他?”
  秦寿见火势有往自己身上烧的趋势,也不劝两人,曼声道:“你们俩先吵着,我去那边逛逛。吵完了,再来找我。”
  听雪和酥红见秦寿当真要走,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的向秦寿扑去,一人捉住了他一直胳膊。
  “不能走!”
  “不准走!”
  秦寿不去看那态度极不端正的酥红,笑着对听雪道:“怎么?不想吵啦?”
  听雪一肚子古灵精怪,哪里看不出来,秦寿明显的偏向自己。闻言嘻嘻一笑,在秦寿胳膊上蹭来蹭去的道:“秦大哥,你笑人家,人家不来了啦!”
  一旁的酥红,被听雪这腻人的声调给雷的外焦里嫩,口吐黑烟,好半晌才回过神来,道:“要调情,你们回家调去。姓秦的,我老实告诉你,我家小姐纯粹是好心。若是你不去,被人无端害了性命,也是你活该!”
  丢下这么一句,酥红哼了一声,头昂的高高的,甩了甩衣袖,这才扬长而去。
  看样子,酥红原本是不想说这话的。实在是被逼急了,这才顾不得上官绿蓉的交代,当街就把这话给抛出来。
  听了这话,秦寿还没觉得怎样,听雪却有些着急起来。
  “秦秦大哥,这可怎么办呀?都是听雪不好!都是听雪不好!”
  小丫头显然是把酥红的话当真了,以为自己把秦寿拦下,就会害了他的性命。
  秦寿微微一哂,道:“朗朗乾坤,青天白日的,谁会害我性命?别听她瞎说,走,先去留香园。”
  要说对秦寿有企图的人,的确不少。别人之所以对你有企图,自然是因为你有利用价值。可一个死人,又能有什么利用价值?自然是活的比较值钱些。
  可要说有人想他死,除了王三,还真没有其他人。
  想那王三,也不过是个小小军痞,就算认识些什么强人,又凭什么惊动上官绿蓉?
  对听雪说的那番话,自然不是无端的安慰,秦寿心中也有一番计较:“难道是珍兽阁恼羞成怒,这才准备对我下手?”
  秦寿虽然那么说,听雪脸上还是带着惶急:“可是,万一”
  “你要是再罗嗦,我可要走了!”
  秦寿逗了逗手上的海东青,作势要走。
  听雪这才注意到,秦寿手臂上,竟然停着一只神骏异常的鸟儿。
  “哇,好可爱的小鸟!”
  听雪到底是小女孩心性,很快便被海东青转移了注意力。
  见听雪要下手去摸,秦寿赶紧先一步把她的小手捉住。
  “小心,听雪!可不要随便乱摸,小心它攻击你!”
  听雪忍不住咯咯娇笑道:“秦大哥,你在开玩笑吧?也就小公鸡大小的鸟儿,能有多大能耐呀?还攻击人家呢!咯咯咯”
  秦寿也不解释,轻轻一抖左臂,就见海东青轻啸了一声,顺着秦寿所指的飞鸟电射而去。
  “扑啦啦!噗!”
  听雪就只看到一道金光飞过,瞬间就变成了一个黑点,然后天上一个黑点快速变大,掉落在她的脚边,竟是一只刚刚飞过的大雁。
  “呼。”
  听雪再一抬头,却看到海东青好端端的停在秦寿的手臂上,就像是从来没有飞起过一样。
  “怎么怎么会这么厉害?”
  从地上捡起大雁,听雪不敢相信的望着海东青。
  秦笛摇头笑道:“现在还没完全训练好,还不算厉害。你看,这里还有跟丝绳牵着,要不然,它还可以更厉害一些。”
  听雪顺着秦寿手指的方向仔细看了看,这才发现,原来,在秦寿的手腕位置,固定着一个转轴。
  在转轴上面,缠着一圈又一圈的细线。而在海东青的爪子上,同样也系着一根细绳。不过,和秦寿手腕上的比起来,却是粗了许多。
  “秦大哥,这绳子为什么一头粗,一头细啊?”
  秦笛不由得一笑,道:“绳子?什么绳子能绑住海东青?告诉你,细的这一端,是最坚韧的蚕丝缠着金丝和头发丝混编的。粗的这一端,也是同样的材质,不过在混编的时候,掺入了大量的细牛筋。”
  听雪听的两眼犯晕,道:“秦大哥,人家又欸问你那是什么材料做的,你说这些人家还是不懂啊!”
  秦寿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好东西不能跟人分享,有时候也是种痛苦。难得听雪问其,他一时没忍住,就献了回宝。哪料想,竟是媚眼抛给瞎子看,春吟唱给聋子听。
  “咳!”
  干咳了一声,掩饰自己的尴尬,秦寿道:“是这样的。绑小金的一端用粗的,是怕它试图飞走的时候,用力太大,勒伤了自己。而细的一端绑在我手上,自然是为了轻便。”
  听雪哦了一声,嘻嘻笑道:“原来,这只小鸟叫小金呀!还真是形象呢!”
  秦寿无力的笑了声,彻底败给了她。问的是她,不关心的同样是她。小女生啊,思维就是这么的跳脱!
  “哈,正好今天家里没什么荤腥。这大雁红烧来吃,正好可以打打牙祭!”
  果不其然,秦寿刚刚给听雪下了个断语,她的思路又跑到了吃的上面。
  一手提着大雁,一手拉着秦寿,便走向了留香园。
  “听雪,你都还没跟我说,找我到底是为了什么事呢?”
  走了一截路,秦寿问起听雪拦路的缘由,原本高高兴兴的听雪,脸色却是变的黯淡了下来。
  “还不是沈家的大小姐!早知道,就不该让姐姐救她!”
  说起这件事,听雪语气都变了:“也不知道她脑子里都想的什么,竟然想让我姐姐开医堂,专门给那些阔太太们看病!”
  秦寿不由得有些疑惑:“这是好事啊?多看些病人,你们的收入不是也会提高一些么?”
  “好什么呀!”


正文 第53章 三见柳观霞
  想起沈凤兰的提议,听雪就忍不住来气。
  “要是听了她的,我姐姐还不得累死?似现在这般,是我姐姐挑客人,可若是开了医堂,我姐姐岂不成了任人挑选的货品?”
  秦寿闻言不禁一笑,寻思了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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