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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好仙不长命[洪荒]-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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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的小毛病简直是毛毛雨,根本不值一提。更不用说许仙也很喜欢这样到处都充满了危险、瞬息万变的战场。危险越大,机遇越大。自从上次体验了一把被雷劈之后就能一尝夙愿有蛇化虺的感觉,许仙就有点爱上了这样的危险与机遇并存的感觉,不可自拔。
——活像是两个瘾君子。BY:红云。
战场上,许仙和罗睺经常会偶遇同样战争上瘾的祖龙,偶尔碰上三清。双方不要说手下留情了,打起来的架势那真是恨不能对方死,三方混战的时候更是会打的难舍难分、惊天动地。可惜的是谁也奈何不了谁,目前他们六人的死伤数为0。
他们之间唯一的默契就是在各自去找红云时,对这些私下里的修罗场三缄其口,整齐划一的跟红云说:“三清/祖龙/许仙罗睺什么的我根本没遇到啊。”
“你猜我信吗?”红云笑着问罗睺。
罗睺顶住压力,一脸诚恳道:“我猜你信。”
“告诉许仙我不介意他没成龙就回来,这种不混的出人头地就不回家的想法是小孩子才会有的。”红云只好转移了话题。
罗睺快速点头,这个时候无论红云说什么他大概都会点头。
“好了,你可以跪安了。”
“……”麻痹的好歹尊重一下本座魔祖的身份地位好吗?!虽然魔祖目前只是本座根据咱俩第一次见面时你口中的话自封的,但本座相信早晚有天本座会让所有人都承认这个称呼的!心里虽然这么想着,但有求于人的魔祖嘴上倒是很怂,“我这次来其实还有一件小事。”
“怎么了?”红云挑眉。
“你给了三清三件先天灵宝,又给了许仙金刚镯和真武皂雕旗……”
“是啊。”红云大大方方的点头承认,“所以?”
罗睺更加扭捏的看着红云:“其实我也一直有点囊中羞涩。”罗睺这个倒不是有意来打秋风,而是他真的缺个趁手的法器,要不当初他也不会来不周山打诛仙四剑的主意了。天生天养的生灵都是草,想混成名堂不容易。
红云明白了罗睺的意思,却故意为难道:“三清算是我的弟弟,许仙是我的宠物,你是我什么人?”
“我以后会加倍还你的!”
“空头支票谁不会开。”
罗睺虽然不明白空头支票是什么,却还是领悟了红云话里的真意,无奈的垂下头:“我也就是碰碰运气。”
红云笑,他性格是有点老好人,但他又不是傻子,凭什么平白无故给别人东西?不过罗睺也不算是什么平白无故就是了,红云逗够了罗睺就直接说了:“我知道一件无主的法器很适合你,混沌青莲的莲茎所化,是不可多得的先天灵宝,名曰弑神枪,但唯一的问题是弑神枪现在不在我手上。”
“也不再别人手上。”罗睺一点就透,红云既然说是无主了,那么弑神枪很显然是和别的没有认主的先天灵宝一样在盘古身化洪荒时四散到了洪荒各地,目前正不知道蹲在哪个犄角旮旯等待有缘人让它重见天日,而罗睺就是弑神枪的有缘人。
“恩,我虽然不知道具体的位置,但可以告诉你一个大略的方向。”红云后面没有再说什么,却也还是能让人听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
“你有什么条件?”罗睺很上道。
“帮我照顾好许仙。”
“你以为我是什么人?!许仙也是我的朋友,即便没有弑神枪我也肯定是会照顾好他的!”傲娇的罗睺怒了。
“我知道你会照顾好他,但你没有与之匹配的能力和趁手的法器又如何能照顾好他?”红云说起漂亮话也是不遑多让的,“这不是条件,而是谢礼,谢谢你愿意在没什么所图的时候就照顾许仙,好人总是有好报的,弑神枪就是谢礼。”
“这还差不多。”罗睺立刻眉开眼笑,法器人人爱,有个正儿八经名正言顺到底理由得到法器自然就更美了。
之后罗睺和许仙的日常就从刷战场,变成了刷战场准备找武器。
十年后,弑神枪终于在西北战场附近的魔鬼沼泽顺利掉落。——恭喜玩家罗睺获得神器弑神枪。
枪这种东西即便忽略“弑神”这种过于酷炫霸道的法器属性以外,本身就是冷兵器中的百兵之王,金其锋,而以木为柄,长且锋利,杀伤力极大,加之使用灵活,是其他兵器很难以匹敌的存在。
弑神枪是最基本的丈八配置,木柄上绘来自混沌时期的古怪纹路,刃开双锋,呈游蛇吐信状。挥舞时,寒星点点,银光皪皪,用以临敌,无坚不摧。特别适合用于战场,挑敌破甲,矛尖轻松的一投,便能被一名敌人刺死在这嗜血的神枪之下。
哪怕目前弑神枪久居深山还没开封饮血,远远的看着却依旧能感受到来自它周身的戾气和霸道的破坏力。周天上下,唯我独尊。
连自认为已经算是见多识广的罗睺和许仙都被那恐怖的气息惊悚到了,仿佛周身有不详诡异的黑云被具现化了出来。虽然最初听名字就知道这玩意不好惹,但他们没想到它能邪门到这种程度。
罗睺的喉结滚动了一下,怔怔的对许仙说:“红云实在是太对不起他那个人畜无害的长相了。”
许仙这次也心有戚戚的表示了赞同:“果然是大变态。”
然后……
“以杀证道。”两人异口同声道。果然只有这样的红云才能说出这样的话。
“不过怎么杀才能算数呢?数量?质量?”罗睺真的有点搞不懂,他不怕杀人,甚至是有点享受的,因为他以此为食,没有人会不享受自己的食物,只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他不太想浪费自己的时间在没必要的杀戮上。
——挑食的魔什么的也是够了。
“我倒是偶尔听红云私下里说过什么什么玉鼎真人,以杀止杀……对了,还有杀妻杀子杀全家,杀亲杀朋杀满门……”许仙的话还没说完,就已经和先打了一个寒战,和罗睺不约而同的想到,盘古大神把红云圈在不周山,到底是为了保护红云,而是为了保护洪荒的众生?!
“可是你我都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也没有爱人,连师门都没有,唯一有交集的就是红云。红云不要说不忍心杀了,那根本是杀不死的节奏。”罗睺觉得这日子简直没活路。
许仙呲牙一笑,露出一嘴大白牙:“要不你以为我为什么和你这么好呢?”
罗睺抬手给了许仙后脑勺一巴掌:“滚蛋,想学红云那个变态你还差得远呢。”
许仙捂着自己的后脑勺气鼓鼓的看着罗睺表示不服,他明明已经把这种冷不丁来一句细思恐极的话的精髓学到了骨子里!
山中无岁月,大梦已千年。
在三清、罗睺以及祖龙先后来看过红云不知道多少次的某一天,拖延症晚期的人参果树终于开始长果实了。不过目前果子还只有红云的拇指大小,需要再来个三千年才能彻底成熟。红云已经很欣喜了。
唯一的小遗憾大概就是无人分享这份……
……元始掐着点不早不晚的出现了。
三清目前还是洪荒大陆上有名的流窜犯,连固定的道场都没办法保下来,时常需要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来看红云看的也并不频繁,时间还很不稳定,而且是轮着来,鲜少一起出现,生存情况十分堪忧。按照顺序这次来的本该是通天,但出现的却是在极力掩饰一身狼狈的元始。
红云也没有点破元始的逞强,因为上辈子他就已经很清楚元始是一个多么要面子的人了。
如今的元始已经是十五六岁的模样,头戴玉清莲花冠,冷目凝眉,似天边清冷的皎皎明月,又似不周山亘古不化的皑皑白雪。和小时候刻意板起脸来塑造的兄长威严不同,元始不食人间烟火,游离余大众之外的疏离气质开始真正的初露端倪。
——只要他保持住不说话,就能承包高冷男神范儿。BY:红云。
这话反过来的意思就是说……
“大哥~”冰山瞬间变暖气,“这是我最近偶然从麒麟族那边看到的一种,呃,法器。利用声音攻击。你看,这样左右晃动手柄,两侧用银线缨络缀着的宝珠就会敲到龙皮鼓面上,发出清脆的声音,杀人于无形,是不是很厉害?三个鼓面我专门给你挑的画了不同的小动物图案,有小狗、小猫还有小兔子,可爱吧?”
不要以为你说是法器劳资就不知道这个读作“拨浪鼓”用作哄孩子的玩意是玩具了啊魂淡!你介绍时中间那可疑的停顿我听的一清二楚好吗?!
三清因着红云那一日把三十六品净世青莲让给了他们三兄弟的情分,真的是想尽了各种办法报答,又或者是弥补红云的损失。
老大老子时不时的就会送来一些他用八卦炉炼制出来的丹药法宝,最典型的代表就是红云后来转送给许仙的金刚镯;
老三通天也爱送法器,甚至是忍痛割爱把当初三千混沌天魔死后血肉精元所化的六魂幡都让给了红云,不过最让红云记忆深刻的却是通天真的没忘了当日要带好吃的投喂他的承诺,次次都没有落下,成功让红云不出不周山半步就吃遍了整个洪荒。
老二元始也是各种天材地宝法器不要钱似的给红云送,但……画风怎么看怎么奇怪。
好比红云手上这个目前还不叫拨浪鼓,但样子明显就是拨浪鼓的祖宗的玩意。也好比红云山上洞府里的不叫陀螺的陀螺、不叫风筝的风筝以及红云的现代知识里从为见过的“饮水鸟”。
“我不是小孩子!”红云很愤慨,这话他已经不知道跟元始说了多少回了。
“我知道啊,你不是小孩子。”元始也总是这么一脸真诚的回答红云,“你是我大哥嘛,来,大哥,啊,张嘴,我给你扔过去,这糖可好吃啦,快尝尝。”
——跪求你正常点啊亲,那个在人前冷艳高贵到没朋友的你到底去了哪里?!不过这糖真不错,嘎嘣脆,鸡肉味。

☆、第20章 想当坏人的第二十天:

想当坏人的第二十天:这个世界上有一种错觉叫“我觉得我可以。”
见红云含着糖眯起双眼的样子,元始会觉得那比他自己一夜涨了五百年修为还要高兴。
等糖被红云嘎嘣嘎嘣的咬碎嚼完之后他才反应过来元始的邪恶目的:“不要妄图转移话题啊魂淡!”
“我没转移话题,我带给你的就是法器,怎么可能是玩具。”元始理直气壮道,“玩具能杀人吗?不能。但我这个可以。”
“……”红云无法反驳,因为元始带来的这些玩具该死的还真就附带法器效果,他都不知道该从哪里吐槽比较好。
更不用说闲来无事红云玩过几回,他发现那些东西真的蛮有趣的。
好比“饮水鸟”,那就是一个“肚子与头明显不成比例,身子是个竹竿”的奇怪物什,一饮一啄,仿佛永远没个完,在不被当法器使用时身上的灵力是0,却依旧能动。也就是一台类似于永动机的存在,而从现代科学的角度来讲永动机是不成立的。
这不得不让红云赞叹一下古人的智慧。
果然古代人小瞧不得,他们所在的时代从科考的角度来说也许是这也没有发明那也没有出现,但他们还有更多没见过世面的现代人再也难得一见的手艺,因为失传了。
而一些在某个时代某某东西才能发明的说法是说那个东西还没有完全成型,不能被定义为某某的时候,并不是说那之前就完全没有,只是这个东西是以另外一种现代人完全不认识的形态出现,又或者是有别的物体在代替行使着这个东西的用途。
可惜总有些自我感觉良好自标为“考据帝”的人,会走火入魔到反而失去了“考据”这个词本来认真严谨的意义。
红云也曾受自己脑海里的现代知识影响,觉得古代注定枯燥而又乏味,真是恨不能时间快进到那个五彩斑斓、灯红酒绿的现代社会。结果等红云有了这一山洞的玩具以后他才明白,人类在自我找乐方面的娱乐精神是不会受时代所约束的,甚至正是因为古代科技不发达,没有电脑也没有游戏机,古人才会想尽办法让生活变得有趣起来,特别是在给孩子的玩具方面,想象力不要太丰富。
等红云意识到要跟元始分享人参果树结了果子这个喜悦时,已经又到了元始要匆匆告别的时候了。
元始一脸的内疚:“抱歉,还是错过了和你一起看他结出果实的时间。”元始对于上一次没能和红云一起看到人参果树开花一直耿耿于怀,这次特意掐着时间来看结果子,但还是错过了。
红云摇摇头,笑了:“我已经很高兴了,真的。”
在我需要有人分享喜悦却发现自己无人可以分享正准备伤心难过的时候,你出现了,不早不晚,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就像是一个奇迹。
“下次,下次一定陪你看他成熟。”元始与红云约定。
然后就又是三千年,对于红云来说日子过的如白马过隙,一晃神,时间就都不知道去了哪里。而对于不周山之外的生灵来说,整个世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龙凤麒麟三族的混战早已经升级,成了动辄就死伤无数的史诗级灾难,进入白热化的巅峰状态,甚至……
“极盛而衰,他们也该开始走下坡路了。”罗睺对许仙如是断言。
这三千年里罗睺和许仙在西方须弥山扯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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