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何冉我爱他-贱女孩 bitch girl-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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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情,开始自甘堕落;而六月,则是辛辛苦苦地准备期末考试,为了不挂科的目标;七月半我们放假了,去香港实习四天半,又去深圳住了五天;八月,我就到了郴州的工地。
之前几天在深圳时,我没有在子夜妹子和莹子姐面前表现出自己失恋的悲伤,她们两个,似乎也在被同样的问题困扰着。子夜妹子是一个能够借助别的事情转移注意力的人,莹子姐是一个能把所有事情都藏在心里不说出来的人,而刚认识的莹子姐的那个朋友芳芳,是一个已经结了婚的人。
与她们三个在一起时,我不觉得很悲伤,而时光也变成欢快的,被涂上了缤纷的色彩。在这之前,期末考试时,我逼着自己放下小说、放下何冉,倒是在香港时,很清闲,我会经常想起何冉。
在认识何冉之后不久,我把自己在云台花园里拍的一张照片发给何冉,在微博上的配句是,“越是身处美景之中,越是渴望一台相机和一位知己。”再后来,我跟何冉默认在一起之后,在一个夜晚,何冉跟我打电话时说,他们班组织的活动去珠江夜游,他很希望当时陪伴在他身边的人是我。我笑着说,“你敢直接这么说,也不怕被他们听到了,揍你啊!”何冉不以为然,“这有什么啊,我说的是实话!”
事隔一年半之后,我对着电脑敲字,默默地回忆着我在走廊尽头跟何冉说电话时的那个场景,还有何冉当时拍的照片。我记得,照片上的何冉,背靠着珠江的栏杆而站,双手伸展开抓着栏杆,背后是珠江对面的万家灯火。何冉轻轻地微笑着,我能感觉到,当时有风吹过。
我想象着那张照片里的场景,想象着我站在何冉的对面,他正在对着我笑。而真正的此时此刻呢,何冉已经回到了家中过暑假,我不知道他在家里做什么,更不知道他遇到什么场景才会想起我。佐天,我希望这两个字,在何冉的脑海里,不会那么遥远。
香港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夜晚对着窗户看海上的夜景,无论我在干什么,我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何冉。我希望,何冉能与我在一起,分享所有美好的事物。以前,我跟何冉在一起时,我曾幻想着,将来我要跟何冉一起走遍很多好玩的地方,我们拍照、我们吃特产、我们赏民俗风景。那种感觉就是,只要有了何冉的陪伴,做什么事情我都不会觉得无聊。我迷恋何冉,迷恋他身上与口中的味道,涩涩的。
而到了郴州靖靖姐这里之后,便可以尽情地发泄对何冉的感情了。靖靖姐当时,刚与男朋友分手一个月多,可谓是与我“志同道合”。清明假期,靖靖姐去广州时,还跟他男朋友在一起,甚至见过对方的家长,后来,因为一些难以容忍的细节问题,就分手了。
靖靖姐说,跟她男朋友在一起之前,他说将来他洗碗,真正在一起了,他洗了几次就不洗了,怎么说都不听。像这种很小的事情,积少成多日积月累,到最后两个人的矛盾大到无法调和之时,便分手了。
夜晚,我和靖靖姐都在躺着,一起倾诉,一起吐槽,甚至是一起看小说。当时我给靖靖姐推荐了九把刀的《楼下的房客》,重口而又变态,真是把她恶心的不轻。而这部小说,还是之前常周师兄给我推荐的,我倒是很喜欢九把刀语言的爽快,接着看了他的很多本书。
那些时间,白天我和靖靖姐从里面反锁着门,呆在办公室里,开着音乐跟着唱歌。工地的板房,办公室跟卧室是同一间大房间,中间隔开,成为两个小房间,卧室在里面,办公室在外面。除非在找靖靖姐有事的情况下,其余时间,别人不会打扰我们。夜晚吃完晚饭之后,我和靖靖姐就会提着灯,走上半个小时,到小镇上的KTV里唱歌。每次提灯的人都是我,我就模仿“卷帘大将”的语法,封自己是“挑灯大使”。
也是在那时,我知道了小娟,跟着靖靖姐一起听她的歌。小娟的歌词,像是顾城的诗歌一样,透露着挥之不去的淡淡的忧伤,而她的声音,却是山里姑娘的那种空灵。词加上音,真的给人一种音乐游走遍了全身的感觉,至少它不是说唱一样浮于表面。
顾城,是我大学后很喜欢的一个诗人,图书馆里存有的他的诗集,我全部看完了。我记得有某些天的中午,我没有回到宿舍里午休,一个人搬着凳子,坐到教学楼的楼顶。
由于没有外人的打扰,我抱着顾城的诗集,开始出声朗读。而对于席慕容的诗,我更喜欢拿着手机,坐在漆黑的廊道里默默地感受。我不读出声,周围也没有任何声音,窒息一般的安静。尤其是在狂风暴雨来之前的黑云压城之下,顾城的诗就更有震撼力,更何况他的其中一本诗集的名字,就叫做《暴风雨使我安睡》。
顾城的这个书名,跟我很喜欢的一句诗意思相近,“懒理雷声狂风雨,自求我心一片晴”。这句诗是我在一部电视剧中第一次见到,之后因为喜欢,就牢牢地记住不忘了。也所以,我认为在狂风暴雨肆虐的日子里,要么躺在床上呼呼大睡,要么就撑着伞出去淌水。很显然,这两种事情,都是我这种神经病很经常做出来的。
小娟的歌,靖靖姐最经常播放、也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是《细说往事》。那种回忆往事时浅浅的哀伤,就如针扎一样,刺痛我的心脏,在单曲循环之时,我忍不住很经常地潸然泪下。在今年的某一天,我把里面的几句歌词,发在了空间里:
“往事从头
轻轻细说梦的演变
多年以后
是否还有爱的容颜
往事从头
轻轻细说沧海桑田
是否能够
回到从前再走一遍”
常周师兄在下面评论说,“这几句写的很不错。”我回复他,“是小娟的一首歌,《细说往事》。”后来常周师兄搜出来听了之后,也表示很不错。我把这首歌也推荐给了子夜妹子,一向与我志趣相投的她,自然也很喜欢,尤其是那一句,“多年以后,是否还有爱的容颜。”
我把这首歌的片段发到空间里时,我已经把何冉的QQ删了,而重新加上,也是在这之后的事情。我很希望何冉能看到我发的说说,那几乎每一条都是为他而发,同时我也很害怕被何冉看见,那感觉就像是一个好看的玩具娃娃,被一眼窥透了心事一般。而何冉,本身就很少登QQ空间,我所有的动态,除了打扰我的好友,他都没有看到。
有一天晚上,我和靖靖姐在小镇上买完日用品,准备往回走时,遇到了刚来到镇上的三师父和大师兄。他们两个觉得吃完晚饭在屋里无聊,就出来转转,上会儿网之类的。遇到我和靖靖姐之后,三师父便叫了我们两个一起,在路边吃烧烤。
我印象中那次跟他们一起吃烧烤,我好像还要了啤酒,结果三师父和大师兄都不喝。也就是说,当时的情况是,他们三个坐在旁边,看着我一个女生喝啤酒。我真的不是一个喜欢喝啤酒的女生,只是这句话我无从解释,说出来也不会有人相信。
跟三师父在小镇上偶遇一次之后,也跟他更熟识了。我忘了有一天晚上,是不是因为板房里停电了,反正在吃过晚饭之后,我想跟三师父说话,他就对我说,“出去走走呗。”我就跟他一起去散步了。
工地在田野中,板房后面就有马路,路两边,有着很明亮的路灯。我跟三师父一起,在马路上绕着板房成为一个正方形,最后才回到板房。路上,我跟三师父主要讨论一些各自对文学、宗教方面的认知和看法。
三师父说,“我了解一个知识时,也会跟着弄清楚它的起因,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我头一歪,有点好奇,“比如?”
“比如,举个简单的例子,‘庆父不死鲁难未已’这个俗语,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吧。”三师父停了瞬间,在当时还不了解我的时候,应该有点怀疑我的文学功底,看了我一眼,继续说,“庆父是鲁国的一个人,相当于一个始作俑者,他不死,鲁国的灾难就不会停止。”
我笑笑,没有说话。三师父的这个例子举的真是太简单了,于我而言,为了应付高考,自然烂熟于胸。不过,当然也有很多人不知道。
一路上走着,我跟三师父一直争吵着讨论,就是谁都不服谁的感觉。两个人在不知道对方的情况之下,都有点夜郎自大了。而在我后来回广州之后,跟三师父打电话时,他倒是很经常说两句话,“跟聪明人说话,就是容易!”和“不知道为什么,我总喜欢在你面前嘚瑟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43 我错了
在快走回到板房时,三师父问我的姓名,我就自报了。出于礼尚往来,三师父也主动说出了他的姓名。我笑着说,“我早就知道了!”三师父一点都不犯迷糊,“办公室门后面贴的有我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回去之后,我问靖靖姐为什么不担心我去哪里了,我跟三师父一起出去时没跟她说,一路上也没见她给我打电话。靖靖姐颇为得意地一笑,“你不在,小邓也不在,很明显你们一起出去啦!我若是再给你打电话,岂不是打扰了你们两个!”靖靖姐说这些话的时候,还故意模仿别人的语气,称三师父为“小邓”,真是好笑。
这天晚上跟三师父散步之后,若是再有人问某个人吃完晚饭为什么不出去走走、消化一下。那个人就会玩笑着回答,“我哪有那么荣幸,没有美女陪着散步!”他们开这种玩笑时,完全不顾我或者三师父在场,而以我和三师父的豁达,都是坦然一笑,看着他们开玩笑。
工地上都是汉子,直白或者粗鲁,其实还是很单纯的好玩。对此,我绝对不觉得反感。
话至此处,为了不引起误会,我还是有必要简单地说一下三师父的家庭状况。三师父虽然只有二十六七岁,但已经毕业工作五年了,结婚了,有个一岁多的儿子。而最让三师父觉得骄傲的事情,就是他儿子非常粘他,每次回家,都对他特别亲。
有关宝贝儿子的事情,三师父曾经不止一次地跟我说过,在郴州时说过,回广州之后打电话时也说过。说起孩子,自然免不了要跟三师父讨论一番家庭教育的问题。我跟三师父说,我小时候爸爸不在家,妈妈经常打我,我觉得我现在的性格有些孤僻,不喜欢说话。
“你那些算什么啊。”三师父电话中的语气,似乎很不赞同,“我小的时候,我爸经常一巴掌把我扇的老远,根本就没有为什么!你看我现在长大了,不是照样心理非常健康,顺便还能治疗一下你吗?!说吧,徒儿,有什么想不通的,为师来开导开导你!”
“哈!”我很不以为然地冷笑一声,“童年的伤害,必然会造成性格上的缺陷,若是你现在还觉得你没有,那只能说明你在逃避现实问题,或者你反射弧太长反应太迟钝了!每个人的性格,都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你之所以还觉得很安全,是因为我还没有找到。”
“这么说来,你是不相信我了?”三师父仿佛受到了很大的挑战一样,立刻就来了兴致,“那好啊,欢迎你找到我的弱点,来刺激我!我已经很久没有接受过这样的挑战了,希望可以借助这些事情,顺便提高一下我自己的境界!话说,其实我也很想知道我的性格缺陷在哪里。”
“哼!”我用鼻子冷哼一声,就像三师父跟我说话喜欢嘚瑟一样,我跟他说话就是喜欢不服气,我就犟,像一头死活都拉不回来的驴子一样,要么犟死,要么死犟。而我的言外之意,很明显就是:你就等着吧,早晚有一天我都会找到的,因为,我始终相信它是存在的。
我记得有一次,好像是在跟小薇和择书一起,我晦涩地看着择书,说,“也许我们的评论都太无关痛痒了,都说不到点子上。”小薇笑了一下,“那是因为我们都太善良了,明明知道对方的致命弱点所在,却故意避开不谈,不想去伤害对方。”
我忘记当时是在跟他们两个讨论什么问题,却永远记得了小薇的话,我们每个人都很善良,不会天生就以伤害别人为乐。若是不把我们逼到毫无退路,我们也不会狗急跳墙地反手一击。我相信我们都是善良的,就像《三字经》所言,“人之初,性本善。”
当然,在当今时代,人人都喜欢用中立的矛盾论来标榜自己见识的卓然不凡,比如在别人说“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时,他偏偏喜欢说是“没有绝对的好和不好”。而关于在人类之初的善恶问题,也是同样的道理,所以我并不想争论人之初到底是善还是恶,更不想引用所谓的名人名言来阐述自己的观点,我根本就不是来辩论的。用自己强大的观点和气场来打倒对方的,那是我二师父,曾经是学院辩论